金川县培育壮大工业和服务业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试行)
- 发布日期:
- 2026-04-28
- 申报截止:
- 2028-04-27
- 发文单位:
-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谁能申报
在金川县境内依法注册、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规范统计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工业市场主体(含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产业活动单位),2025年度及以后首次达到国家“四上”标准并纳入金川县统计监测的,可申报。不受注册地、所有制形式限制。
能补多少
首次升规上限企业:批发业法人一次性补助20万元(州级6万、县级14万),零售业法人10万元(州级6万、县级4万),个体户分别补助8万元;限下抽样单位不享受此奖补。本件为政策文件,具体兑现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企业须主动申报并配合完成纳统流程,待纳入统计后按程序申请奖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8年4月27日(以原文为准),由金川县政务服务部门受理,具体材料及方式以官方通知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文号: 金委办发〔2026〕14号 政策类别: 税收优惠 适用地区: 阿坝及周边地区企业 产业方向: 电子信息、中小企业、惠企政策、阿坝、四川 申报截止: 2028-04-27(以原文为准) 金川县培育壮大工业和服务业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工业提质增效、服务业扩容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核心任务,立足金川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与发展定位,根据《阿坝州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文件,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金川县培育壮大工业和服务业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试行)》。 一、 统计范围及标准 (一) 奖补适用对象 在金川县境内依法注册、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规范统计,符合国家“ 四上” 企业及限下抽样统计标准,自愿纳入金川县统计监测、依法报送统计数据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工业市场主体(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产业活动单位),不受注册地、经营地、组织形式、所有制形式歧视性限制。 (二) 纳统标准(执行国家统一标准) 1.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 ( 1)批发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2)零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3)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4) 限下抽样单位:按国家统计制度纳入抽样调查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 2. 规模以上服务业 ( 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卫生业; (2)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房地产业; (3)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3.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值税计税销售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三) 纳统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自主自愿、依法依规、诚信纳统核心导向,充分尊重企业自主经营主体地位,以企业自觉申报、主动配合为基础,严格遵循统计法律法规及行业纳统标准,规范开展工业和服务业市场主体纳统工作。 二、 奖补标准 (一) 首次升规上限奖补(无主体类型歧视、统一标准) 1. 限额以上商贸体 ( 1)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批发业企业一次性补助 20万元,其中州级 6 万元,县级 14 万元;个体户一次性补助 8 万元,其中州级 4 万元,县级 4 万元。 (2)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零售企业补助 10 万元,其中州级 6 万元,县级 4 万元;个体户补助 8 万元,其中州级 4 万元,县级 4 万元。 (3)首次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补助 10万元,其中州级 6 万元,县级 4 万元;个体户补助 8 万元,其中州级 4 万元,县级 4 万元。 2. 规模以上服务业 ( 1)2000 万元标准:首次纳统,奖补 50 万元,其中包含州级奖补 15 万元。 (2) 1000 万元标准:首次纳统,奖补 30 万元,其中包含州级奖补 15 万元。 (3)500 万元标准 :首次纳统,奖补 20 万元 ,其中包含州级奖补 15 万元。 3.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首次纳统,在享受州级奖励基础上,县本级奖补 10 万元。 4. 兑付要求 奖补资金在正式纳统次年开始兑付,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分 2 年兑付,规上服务业企业分 3 年兑付。兑付时须在库、正常经营、无统计违法、无失信记录。 (二)统计报表人员补助(普惠、全覆盖) 在库规上/限上单位、限下抽样单位专职/兼职统计报表人员,按照统计要求合规、及时报送数据的单位给予人工补助 100 元/月、网络补助 100 元/月,按实际报数月份核算,全覆盖、无差别。 三、 资金来源 县财政统筹资金安排,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四、工作职责 (一) 县统计局 :负责核实纳统名单、统计数据、报表人员名单,开展统计指导与执法检查,保障数据真实合规;负责发放统计人员补助、稳规奖励。 (二) 县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局:负责发放首次升规上限一次性奖补、工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做好资金审核与拨付。 五、操作流程 (一) 名单推送:县统计局按年度向县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局推送合规奖补名单、报表人员名单。 (二) 集中申报:本年度兑现上年度奖补,次年 6 月前由市场主体、统计人员线上/线下自主申报,提交统一材料。 (三) 审核拨付: 次年 7 月完成资金测算,报县政府审批; 9 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全程公开公示。 (四) 异议申诉:设立公平竞争异议申诉渠道,市场主体对奖补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局、 县统计局申诉,7 个工作日内答复。 六、公平竞争与合规要求 (一) 本办法不设置歧视性准入条件, 不排斥外地经营者、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主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二) 奖补不与经营业绩、税收贡献挂钩实施选择性补贴,不搞梯度排他、规模排斥,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 (三) 严格审核申报主体信用,存在统计造假、失信惩戒、违法经营的,取消奖补资格并追回资金。 (四) 本办法已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政策对市场竞争的影响,确保合法合规、公平普惠。 七、附则 (一) 本办法由县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局、县统计局共同解释。 (二)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奖补对象为 2025 年度及以后成功升规上限的市场主体, 有效期 2 年。 (三) 本办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动态调整,调整前广泛征求市场主体意见。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快享”专区(政府官方网站),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