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6-08-08
- 发文单位:
- 本溪市政府
《本溪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确全年供应总量控制在614公顷,涵盖商服用地2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02公顷、住宅用地9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占比不低于7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88公顷、公共设施用地292公顷。政策面向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突出保障重点工程、政策性住房及绿色低碳产业用地,严禁向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供地。适用对象包括各县区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心目标是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供应结构、稳定土地市场预期。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本溪市依据《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本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结合上年度供地执行情况和2026年实际用地需求,制定《本溪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政策依据▎ 国家与部门规章要求
• 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2010年8月)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市、县人民政府对计划期内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的科学安排;行政辖区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均须纳入计划。
• 计划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遵循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用地、供需平衡、有保有压原则。
• 确需调整计划的,须经协调决策机构集体研究,并报原批准机关同意后重新公布。
▎ 核心内容▎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 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
• 实行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
• 全力保障年度重点项目与政策性住房用地需求;
• 推动节约集约高效用地,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 2026年度供应指标
• 用地类型:供应面积(公顷)
• 商服用地:21
• 工矿仓储用地:102
• 住宅用地:9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
• 特殊用地:0
• 交通运输用地:188
• 公共设施用地:292
• 合计:614
•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14公顷以内;
• 保障性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比例不低于70%。
▎ 政策导向
• 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合计达到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
• 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严防“小项目圈大地产”,多措并举提升土地利用率,推动土地管理向规模化、法制化、合理化发展。
• 强化市场配置基础作用:协同信贷、建设、环保、安全等政策,严格执行环境、技术、质量及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予供地。
▎ 申报与实施保障▎ 供地服务机制
• 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实行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
• 强化服务效能,确保供地效率与质量。
▎ 部门协同机制
• 各县区、相关部门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项目用地前期工作;
• 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职责,主动支持计划落地实施。
▎ 政策影响
• 有利于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 有助于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支撑交通、公服、产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 强化住宅用地结构性保障,提升民生用地供给刚性约束;
• 推动土地资源向符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向的产业和项目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