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德市内陆港海关监管场所项目(一期)仓库①和承德市内陆港海关监管场所项目(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8-07
- 发文单位:
- 承德市政府
谁能申报
本件为规划许可失效公告,属公示类文件,无申报主体与受理对象,无申报兑现口径,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能补多少
不涉及资金奖补;仅公告建字第130802202300004号、第130802202300005号两份许可证自2024年5月8日起自行失效
怎么办
无证可兑、无申报通道;同类项目应在取证一年内办理施工许可或申请延期,续建须重新报批,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行政许可状态公告:承德市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同时取得内陆港海关监管场所项目(一期)仓库①与(二期)两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30802202300004号、第130802202300005号)。此后一年内,该公司既未申领施工许可证,也未向审批部门提出延期申请,触发了许可自动失效情形。
依据《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满一年未办理施工许可、且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获批准的,原规划许可自行失效。据此,上述两份证书自2024年5月8日起失去效力,相关工程如继续推进须重新履行规划报批程序。需要说明的是,本件为行政许可失效公示,无申报兑现口径,不涉及资金奖补、税费减免或土地要素保障等任何支持安排。
对长三角制造业和物流企业具有警示价值:跨区域布局内陆港、海关监管场所、保税仓储等重资产项目时,应建立许可证照有效期台账,抓住规划许可与施工许可一年的衔接窗口。临近到期须提前申请延期;许可已失效的项目要重新评估报批周期、土地闲置风险及对后续拿地信用、项目备案的影响,避免前期投入沉没。
有 效 性: 有效关于承德市内陆港海关监管场所项目(一期)仓库①和承德市内陆港海关监管场所项目(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的公告2026-08-07 14时47分承德市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取得承德市内陆港海关监管场所项目(一期)仓库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30802202300004号)和承德市内陆港海关监管场所项目(二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30802202300005号)。截止2024年5月8日该公司未办理施工许可,且未向我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延期手续。根据《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原规划许可自行失效”的规定,承德市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取得的承德市内陆港海关监管场所项目(一期)仓库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30802202300004号)和承德市内陆港海关监管场所项目(二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30802202300005号)自2024年5月8日起自行失效。特此公告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