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救灾物资储备库关于公开征集协议储备企业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7-06
- 发文单位:
- 丹东市政府
辽东救灾物资储备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应急救灾物资协议储备企业,覆盖安置类、被服类、饮食保障类、个人用品类、应急防护类五大物资类别。申报企业须具备合法注册资质、良好财务与信用记录、符合标准的仓储运输能力及质量保障体系,并满足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等硬性条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17时,受理期为7月6日至10日(工作日)。入选企业将签订《丹东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协议》,纳入动态管理,接受年度考核评估。政策适用对象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相应物资生产/经销/代储能力的企业。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辽东救灾物资储备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应急救灾物资协议储备企业,旨在健全丹东市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提升突发事件响应与物资调拨能力。本次征集依据市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开展,属政府主导的协议化、动态化物资储备机制。
▎ 核心内容▎ 协议储备物资范围
• 安置类:帐篷、折叠床、活动板房等
• 被服类:棉被、棉衣、睡袋等
• 饮食保障类:方便食品、瓶装水、野战炊具等
• 个人用品类:洗漱包、卫生巾、婴儿用品等
• 应急防护类:KN95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
• 具体品类、数量、质量标准及服务要求以签订的《丹东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协议》为准。
▎ 申报条件▎ 基本资质要求
• 依法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经营范围须覆盖所申报物资品类
• 财务与信誉:具备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良好商业信誉及售后服务体系;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履约能力:拥有符合安全规范的仓储场地、可靠运输能力、专业管理团队及全过程质量管控能力
• 合规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产品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及安全规范
• 承诺义务:同意接受日常监督检查、动态考核评估,并严格按指令完成调拨、配送等任务▎ 申报材料
• 《协议储备物资企业申报表》(附件1,签字盖章)
•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生产/经营许可证书
• 仓储场地权属或租赁证明、运输能力证明、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 《协议储备物资企业承诺书》(附件2,签字盖章)
• “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企业无失信记录截图或报告
• 其他补充性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同步提供电子版(光盘)。
▎ 申报流程▎ 时间节点与环节
• 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17时
• 受理时间:2026年7月6日至7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资格审查:对材料真实性、资质符合性核查,必要时开展现场考察
• 综合评审:由评审小组从企业资质、仓储运输能力、质量保障水平、业绩信誉、服务承诺等方面量化评分
• 公示确定:评审结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认入选企业
• 协议签订:入选企业与辽东救灾物资储备库签署《丹东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协议》(范本见附件3)▎ 申报地点与联系方式
• 项目:内容
• 受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8号1801室
• 联系人:崔光辉、周淼、岳睿
• 联系电话:0415–2663563▎ 政策影响▎ 动态管理机制
• 入选企业纳入丹东市应急救灾物资协议储备库,实行年度考核评估
• 对履约不到位、质量不达标、响应不及时或违反协议约定的企业,终止储备协议并取消资格
• 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由企业自行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特别说明
• 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等任何费用
• 本公告由辽东救灾物资储备库负责解释
• 公告日期:202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