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二十四条:企业组团拿地 产业链供地 未来产业地价70%优惠
- 发布日期:
- 2026-04-21
- 申报截止:
- 2030-12-31
- 发文单位:
-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谁能申报
制造业企业、链主单位、乡村振兴运营主体及科技型产业园区可申报;支持多家企业联合竞买并按比例确权,同一产业链项目实行整体规划、组合供应、分别确权;未来产业项目适用“带方案”供应,地价按基准地价70%执行。
能补多少
未来产业项目地价按基准地价70%执行,出让金可分两年缴纳,首期缴50%即可报建;2025年已实现工业用地供应1.4万亩,土地超市上架392宗超2.16万亩地块,出让价款达369.16亿元。
怎么办
通过“土地超市”平台申报,采用弹性年期、1.5级开发(5–15年)、点状供地(单项目≤30亩)及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实施;需在2026年4月21日政策发布后按流程办理,具体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于2026年4月21日印发《佛山市关于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二十四条”),聚焦优化空间布局、乡村用地保障、资源配置机制、产业空间供给、存量盘活五大板块,系统推出24项改革举措,旨在提升土地要素配置效率与精准度,支撑制造业当家和未来产业发展。
▎ 核心内容▎ 企业组团拿地
• 支持多家企业联合竞买、集资联建
• 建成后厂房可按约定产权比例直接登记至各企业名下
• 有效降低企业拿地门槛与初始投资成本▎ 产业链供地
• 针对同一产业链关键环节需整体布局的项目
• 实行整体规划、组合供应、分别确权
• 保障产业链项目全链条协同落地▎ 工业用地分割
• 已完成履约效益要求的存量工业用地
• 对“用而未尽”且具备独立用地条件的部分,允许分割转让或由政府收储再出让▎ 未来产业政策包
• 实行“带方案”供应模式
• 地价按对应土地等别基准地价70%执行
• 土地价款可分两年缴纳,缴纳50%首期出让金即可办理报建▎ 弹性年期与多元供地
• 健全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多元方式
• 1.5级开发:政府储备土地可租赁开展过渡性开发利用,期限为5至15年
• 点状供地:适用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单个项目用地不超过30亩,按“建多少、转多少、供多少”精准供应▎ 作价出资入股与价格优惠
• 能源、环保、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器等项目可采用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供地
• 优先发展产业及乡村振兴项目出让起始价可按不低于基准地价70%确定▎ 使用权续期试点
• 开展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试点,稳定市场主体长期预期▎ 申报条件
• 企业组团拿地须提供联合开发协议及产权分配方案
• 产业链供地项目须由链主企业牵头,提交产业链关联证明及整体实施计划
• “带方案”供应项目须在供地前完成规划方案审批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 点状供地项目须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符合乡村振兴产业目录
• 作价出资入股项目须经市级以上发改或工信部门认定为战略性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类项目▎ 政策影响
• 指标:数据
• 2025年工业用地供应量:1.4万亩(全省排名第二)
• 招商土地超市上架地块:392宗,总面积超2.16万亩
• 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价款:369.16亿元(全省排名第三)
• 显著降低企业用地综合成本,强化佛山对高端制造、未来产业项目的吸引力
• 加速低效工业用地盘活,推动“工业上楼”“园区提质”落地
• 提升土地资源配置与产业规划、招商节奏的匹配度
• 为粤港澳大湾区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佛山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