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佛山市政府
谁能申报
佛山市各级人防主管部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单位、使用单位及行业组织,均可作为本次立法后评估的参与主体。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评估周期为2026年4月至8月,通过文献研究、五区实地调研(每类工程1—2个点位)、多部门座谈(含发改、财政、住建等)及专家咨询等方式开展,重点分析执法检查频次、责任主体履职、制度适配性及战备/社会/经济效益,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向市司法局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佛山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于2022年1月25日公布,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截至评估启动时已实施满3年。依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开展本次立法后评估工作,旨在科学检验规章实施质效,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 评估目的▎ 全面检视实施效果
• 重点评估《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 发现执行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完善建议
• 确保规章持续适应佛山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际需求▎ 提升综合防护能力
• 推动人民防空工程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同提升
• 助力佛山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评估方法▎ 文献研究与比较分析
• 系统梳理国家及省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与执法案例
• 对标国内其他城市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领域的立法实践与评估经验▎ 实地调研
• 覆盖佛山市五区,选取涵盖不同类型、具有代表性的人民防空工程
• 每类工程实地走访1—2个点位,核查:
• 维护管理记录与技术档案完整性
• 设备设施运行状态
• 基层执法人员及责任主体履职情况▎ 座谈访谈
• 组织召开1—2次专题座谈会
• 参会单位包括:
• 市、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 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等部门
• 维护管理责任单位、使用单位、行业协会代表▎ 专家咨询论证
• 邀请法律、公共管理、人民防空等领域专家参与
• 围绕条款适用性、执行难点、制度衔接等开展专业评估▎ 评估标准
• 评估维度:核心要求
• 合法性:是否符合上位法及国家政策规定
• 合理性:是否契合佛山市当前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实际
• 协调性:是否与相关法规、政策存在冲突或重复
• 可操作性:条款是否明确、具体,便于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执行
• 规范性:条文逻辑是否严密,表述是否准确、无歧义
• 实效性:是否实现预期立法目标,是否有效解决现实问题▎ 评估内容▎ 实施基本情况
•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执法检查频次与覆盖范围
• 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制度建设与履职落实情况
• 立法后普法宣传措施及社会公众知晓度
• 执法实践中的主要难点与共性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
• 分析是否存在已不适应发展需要或缺乏现实意义的制度条款
• 结合新型人防工程类型、技术升级、权责调整等新情况,研判制度空白与滞后环节▎ 实施效益分析
• 对人民防空工程日常维护水平、应急响应能力、平战转换效能的提升作用
• 对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三方面影响的量化与定性评估▎ 意见与建议
• 基于实证调研结果,提出具体、可落地、有操作路径的修订建议
• 明确需保留、优化、补充或废止的条款方向▎ 评估实施步骤▎ 准备阶段(2026年4月)
• 成立评估小组:由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牵头,联合政策法规科、人民防空科、人防工程保障中心、法律顾问及行业专家组成
• 组长:分管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办领导
• 副组长:政策法规科、人民防空科、人防工程保障中心负责人
• 制定并审定《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与任务分工▎ 实施阶段(2026年5月—7月)
• 开展文献研究、实地调研、座谈访谈三项基础工作
• 召开评估小组工作会议,对资料分类汇总,按六大标准逐项分析,形成初步结论▎ 结论形成阶段(2026年8月)
• 组织专家咨询论证会议,校准评估结论
• 起草《佛山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内容须包含:
• 评估方法与过程
• 实施基本情况与成效
• 合法性、协调性等专项分析
• 综合评估结论与修订建议
• 报送相关部门及专家审核,修改完善后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市司法局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