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一图读懂)《龙川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6-08-07
- 发文单位:
- 河源市政府
谁能申报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事业领域项目建设单位,可申报龙川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适用于以财政性资金为主的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改造类县属非经营性项目,其中投资达3亿元及以上且技术复杂的重大项目,经县政府批准后可由专业企业通过招标方式代建。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项目概算为投资最高红线,实行“估算控概算、概算控预算、预算控结算”三级造价约束,竣工结余资金全额上缴国库。
怎么办
项目由使用单位申报,财政下达资金指标后划转至代建中心统付。代建中心牵头统筹管理,发改、财政、住建等职能部门协同监管,全过程接受内部审计、行业监管、纪委监委与社会监督,信用评价机制同步实施。政策自2026年7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2026年7月2日,龙川县人民政府印发《龙川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本《办法》旨在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升县政府投资县属非经营性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与投资效益,强化工程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 ▎ 核心内容 ▎ 适用范围 • 财政性资金为主要来源的县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改造的县属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制; • 具体包括: • 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办公及业务用房项目; • 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保、广播电视、拆迁安置等社会事业建设项目; • 县政府指定实行代建的其他非经营性项目。 ▎ 代建模式 • 双轨制代建: • 常规项目由龙川县代建工程事务中心实行集中专业化代建; • 投资规模达3亿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重大项目,经县政府批准后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业项目管理企业承担代建; • 不实行代建的情形包括:小额项目、涉密项目、应急抢险工程。 ▎ 职责分工 ▎ 代建工程事务中心 • 统筹项目前期手续,牵头编制可研、初设及概算并报审; • 统一办理用地、规划、施工、消防及水电气等报批报装; • 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签约; • 全过程管控投资、质量、安全、工期与档案; • 组织各阶段验收及项目移交; • 编制项目投资计划,协助编制基建预算,审核参建单位资金拨付申请; • 完成竣工结算、财务决算与资产移交; • 开展参建单位履约评价与诚信考核,结果纳入行业信用体系; • 跟进质保期维修整改,及时处置维保诉求; • 定期报送项目进展,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上报。 ▎ 项目使用单位 • 编制项目建议书,落实建设资金,配合征地拆迁; • 分阶段提出功能需求,参与设计审核,明确绩效目标; • 协助办理环评、水电气报装及各类工程报批手续; • 协商确认年度资金预算并申报财政,协助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 参与各阶段验收,接收项目后办理产权登记与资产入账; • 安排专人专职对接协调工程事宜; • 依规完成设备采购,严禁拆分规避招标; • 及时为立项、规划、合同等审批材料盖章确认。 ▎ 相关职能部门 •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审核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组织项目后评价; • 县财政局:统筹资金保障,审核拨付工程款,开展投资评审与财政绩效评价; • 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龙川分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依职责办理审批手续,落实行业监管。 ▎ 项目组织实施与投资管理 ▎ 实施流程 • 符合代建范围的项目,须由使用单位报请县政府批复后移交代建中心; • 下属机构项目须先经主管部门审核; • 代建中心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意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 实行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三级造价管控机制; • 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总投资; • 严禁擅自变更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内容和投资限额。 ▎ 资金管理 • 管理环节:执行主体,关键要求 • 年度资金预算编制:代建中心会同使用单位,含建设管理费,共同确认后由使用单位报送县财政局审定 • 预算下达与划转:县财政局、使用单位、代建中心,财政将预算资金下达使用单位,双方联合申请将建设管理费指标划转至代建中心 • 工程款拨付:代建中心审核→使用单位审批→财政拨款→代建中心统一支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竣工结余资金:—,全额上缴国库 ▎ 竣工验收与移交 • 项目建成后,代建中心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档案备案; • 验收合格后及时交付使用; • 按规定办理工程结算审核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手续。 ▎ 监督要求与责任追究 ▎ 监督机制 • 实行工程进度定期报告制度,代建中心向县发改局、使用单位报送进展; • 接受职能部门行业监管; • 县纪委监委监督公职人员履职与廉洁从业情况; • 推行项目全要素网上公开制度,公示投资、招标、资金、进度、安全等信息; • 建立参建单位履约信用评价机制,结果纳入公共信用平台。 ▎ 责任追究情形 • 履职失责被责令整改; • 造成投资超支、工期延误、安全事故或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的,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工作人员串通参建单位损害国家利益的,从严追责。 ▎ 申报条件 • 项目须属于县政府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要来源投资的县属非经营性项目; • 符合《办法》第四条所列三类适用范围; • 项目建议书已获县政府批复; • 下属机构项目须经主管部门前置审核同意; • 3亿元以上重大项目需经县政府批准方可启动市场化代建程序。 ▎ 政策影响 ▎ 管理效能提升 • 推动代建工作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 • 建立县级代建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协调解决项目堵点; • 实现从立项、建设、验收、移交、维保到产权入账的全周期闭环管理。 ▎ 投资控制强化 • 明确概算为投资最高红线,严控“三超”(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 • 建设管理费由财政依规核定,费用支出纳入全过程监管; • 竣工结余资金全额上缴国库,杜绝资金沉淀与挪用。 ▎ 廉政风险防控 • 构建“内部审计+行业监管+纪检监督+社会监督”四方监督体系; • 推行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与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 对违规招标、弄虚作假、履职缺位等行为设置梯度化追责条款。 ▎ 配套保障机制 • 代建中心可聘用专职专业人员,经费由县财政核拨; • 可通过招标选取第三方咨询机构,费用从项目建设管理费列支; • 推广标准化代建合同,明确投资、工期、质量、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