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篇
- 发布日期:
- 2026-07-30
- 发文单位:
- 淮北市政府
政策全文
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医疗保险房地产登记业务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搜索历史清空养老保险居住证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 民生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篇一、 门诊政策淮北市城镇职工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一级及未定级(含诊所)医疗机构、药店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50%60%备注:办理过备案手续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门诊统筹保障待遇,按照统筹地区报销政策执行。
二、 住院政策
淮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年度封项线12万元。
市外省内医疗机构起付线:不变。
报销比例:按照市内医院级别,急诊抢救及办理医院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非急诊及未办理医院转诊手续的下降15个百分点。
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线:不变。
报销比例:按照市内医院级别,急诊抢救及办理医院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及未办理医院转诊手续的下降20个百分点。
三、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
淮北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报销比例基本医保报销达到12万元以上使用,限额21万元。异地安置人员享受市内医疗机构报销政策。
市外省内医疗机构按照市内医院级别,急诊抢救及办理医院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非急诊及未办理医院转诊手续的下降15个百分点。
省外医疗机构按照市内医院级别,急诊抢救及办理医院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及未办理医院转诊手续的下降20个百分点。
四、 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淮北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费用段及起付线、封顶线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口监测人口、普通人群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普通人群(普通患者)市外省内异地就医的,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医院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 5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医院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 15个百分点。(罕见病患者省内不降比例)(普通患者、罕见病患者)省外异地就医的,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医院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 10 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医院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 20 个百分点。
起付线以上0-5万元10-20万元一个保险年度内大病保险基金报销封顶线为80万元。
不封顶了解更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信息,可直接拨打0561-3023567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