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支持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5-05-15
- 发文单位:
- 荆门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均在荆门市,主营业务属于动力电池及关键材料、电池系统、回收利用等环节的独立法人企业。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支持;参与产业链精准招商项目,享受“一把手”工程推动及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鼓励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并加大研发投入。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荆门市出台《支持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聚焦打造千亿级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集群,强化产业生态培育与创新能力建设,推动荆门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园专业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
▎ 核心内容▎ 产业园区建设
• 推动荆门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园专业化发展
• 支持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 产业链招商
• 深化产业链招商,重点引进新能源动力电池上下游配套企业
• 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
• 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精准招商▎ 技术创新支持
•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 支持建设技术创新平台▎ 营商环境优化
• 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
• 强化项目落地保障,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申报条件
• 企业注册地、纳税关系均在荆门市行政区域内
• 主营业务属于新能源动力电池及关键材料、电池系统、回收利用等产业链环节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
• 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 政策影响▎ 对企业的影响
• 提升本地企业技术研发能力与产业化水平
• 降低园区配套成本与制度性交易成本
• 增强产业链协同效应和集群竞争力▎ 对区域发展的影响
• 加速形成千亿级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集群
• 推动荆门市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 强化中部地区新能源产业战略支点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