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落实
- 发布日期:
- 2025-06-11
- 申报截止:
- 2027-12-31
- 发文单位:
- 中国政府网
谁能申报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廊坊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属制造业且持有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须列入工信部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方可申报。
能补多少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仅限用于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怎么办
由省级工信部门初审推荐,工信部最终确认名单并推送税务系统,企业通过增值税申报表自主申报抵减,政策覆盖廊坊市全部产业园区,无所有制限制。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通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实施税收支持。
▎ 核心内容▎ 执行期限
• 政策执行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抵减比例与方式
•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 加计抵减额仅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增值税额。
▎ 企业认定范围
• 先进制造业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 为制造业行业的一般纳税人;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列入年度工信部发布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
▎ 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
• 依法设立、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在廊坊市;
• 企业纳入省级及以上工信部门推荐、工信部最终确认的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
▎ 行业与资质要求
•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属于制造业(GB/T 4754—2017中C门类);
• 持有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
▎ 申报流程▎ 四步办理机制
• 企业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申请材料;
• 省级工信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并择优推荐;
• 工业和信息化部汇总确认后,将名单统一推送至税务总局;
• 企业在电子税务局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自主计算并申报加计抵减额。
▎ 政策影响▎ 适用区域与对象
• 面向廊坊市产业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
• 不限所有制形式,国有、民营、外资制造业企业均可依规申报。
▎ 关键数据概览
• 项目:内容
• 政策有效期: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 加计抵减比例:5%
• 认定依据:工信部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
• 主管部门协同:工信部牵头认定,税务总局负责税款抵减执行▎ 政策解读该政策系国家层面统一部署、地方协同落地的结构性减税安排,聚焦制造业转型升级关键环节。廊坊市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定位,通过精准对接工信部名单机制,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实体企业,强化区域先进制造产业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