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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综合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

发布日期:
2026-07-29
发文单位:
连云港市政府
摘要:长期以来,连云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现代渔业发展,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和投入力度,较好地协调了渔业发展与沿海开发、城镇建设、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的关系,有力促进了全市渔业结构战略调整和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使水产养殖业成为全市…

政策全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2025—2030 年)》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6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连云港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2025—2030年)第一章 总 则第一节 前 言

第一条 自然概况连云港市位于江苏省东北部,东滨黄海,属温带季风气候,坐拥全国著名的海州湾渔场。连云港市海岸线绵长,水域滩涂资源丰富,内陆地区有池塘、水库等多种水域类型。连云港市下辖3个县、3个区,市域总面积为15142.06km2,其中陆域7626.06km2、海域7516.00km2,大陆海岸线长195.88km。全市水生生物资源较丰富,具有发展水产养殖业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长期以来,连云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现代渔业发展,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和投入力度,较好地协调了渔业发展与沿海开发、城镇建设、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的关系,有力促进了全市渔业结构战略调整和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使水产养殖业成为全市农业和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渔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 编制背景《连云港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6—2030年)》于2017年9月经由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2023年8月,经市政府同意,组织开展了第一轮规划修编,并正式印发《连云港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2022-2030)》)。《规划(2022-2030)》实施以来,连云港市一方面持续推进陆域、近浅海和深远海三大板块协同发展,全市生态渔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另一方面,对照《规划(2022-2030)》积极开展水域滩涂养殖综合整治,科学优化养殖区和限养区水域滩涂养殖布局,推动禁养区违规养殖退出,养殖水域滩涂综合利用和保护成效显著,对改善连云港市水产养殖业空间布局、规范全市水域滩涂养殖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3年来,国家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管控政策措施发生较大调整,进一步健全了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体系建设,实施“多规合一”“三线一单”等分区管控。从《规划(2022-2030)》实际执行情况看,现行养殖规划部分内容与部分上位规划最新更新内容衔接不足。一是《规划(2022-2030)》部分海上区域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中间成果稿划定,与最终印发的国土空间规划不一致。二是《规划(2022-2030)》第一轮修编时所依据的国土“三调”数据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已有所调整,与当前土地利用类型有所不一致。三是部分区域开发利用现状已发生较大变化,已完成开发建设的区域不宜再列入养殖“三区”水域范围。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规划(2022-2030)》实施情况和连云港实际,组织开展了本轮规划修编工作,按照程序进行修订后重新发布。

第三条 目的意义根据连云港市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实际,以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出发点,科学开展《规划(2025-2030)》修编,合理调整养殖功能区(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提高全市养殖水域滩涂利用效率,保护养殖水域滩涂生态环境;加快完善和推进以养殖证制度为核心的水产养殖管控体系,加强水产养殖管理和保障养殖业者合法权益,促进水产养殖可持续发展;同时协调水产养殖与沿海开发、城镇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方面的关系,提升养殖水域滩涂监管能力。

第二节 编制依据

第一条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2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2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26年修订)《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2026年修正)《江苏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20年修正)《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16年修正)《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2024年修订)《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2021年修正)《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2021年修正)《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正)《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0年修正)《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21年修正)《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正)第二条 政策规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8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农业部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意见》(农渔发〔2010〕25号)《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20〕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环规生态〔202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3〕880号)《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0年12月29日中国共产党连云港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的通知》(连政办发〔2015〕153号)《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2018年修正)《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20〕37号)》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渔业绿色发展的意见》(连政发〔2019〕92号)《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渔业水质标准》(GB/T11607-198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第三条 规划文件《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江苏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

《江苏省沿海渔港经济区总体布局规划(2024—2030年)》

《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连云港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

《连云港市生态保护规划》

《连云港港总体规划》

《连云港市推进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第三节 目标任务

第一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25年至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24年。

第二条 规划目标以优先保护养殖水域滩涂生态环境和提升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为前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立足连云港市水域滩涂资源条件,开发利用现状及未来发展需要,科学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障渔民合法权益,确保水产品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形成具有连云港特色的生态、循环、低碳、高效现代水产养殖业,助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

至2030年,养殖水域滩涂面积保持稳定,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养殖使用权登记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建立以特色养殖示范基地、高效生态健康养殖区、深远海养殖示范场为主体的养殖空间布局,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实现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达到富民增收的目标。

第三条 重点任务本规划的重点任务:

一是依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科学划定全市养殖水域滩涂的基本功能分区,包括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明确连云港市辖区可以用于发展水产养殖业的水域类型、范围、期限等。

二是明确各类养殖规划区的管理措施,对不同类型的规划区域实行分类管理,保护水域滩涂资源和生态环境,全面落实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依法保障渔(农)民养殖合法权益和渔业产业有序、平稳发展。

三是以规划为主要依据,合理调整养殖方式和生产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养殖设施,提升养殖水平,加强示范引导,加快转型升级,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第四节 基本原则

一、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新理念,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水域公共设施安全区域等的保护力度,把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划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妥善处理好渔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推广循环渔业模式、池塘尾水生态化治理模式等,强化养殖投入品监管,推动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二、 精准规划、因地制宜

按照水域滩涂区位、资源和环境等自然属性,结合生态环境承载力和水产养殖业发展及渔民生产生活需求,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水产养殖发展空间,精准划定养殖功能区,优化养殖品种结构与空间布局,控制养殖总量和密度,制定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切实保障产业发展和渔民生产生活,促进渔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 科学布局、转调结合

合理调整水产养殖现状与规划的矛盾,在尊重养殖现状的前提下,保护好广大养殖户的利益。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资源、区位和制度优势,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水产养殖业提质增效。推动海水养殖由近岸养殖为主向深远海养殖为主转变,由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转变,由零星分散养殖向集中连片规模养殖转变,由单一养殖生产经营向生产与休闲旅游相结合的经营方式转变,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高质量发展。

四、 总体协调、有效衔接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发展、水域综合利用的基础,与国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红线相衔接,与本区域的土地利用、沿海开发、环境功能规划等相协调,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五、 尊重历史、兼顾现实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尊重养殖户的生产自主权和经营决策权,既正视渔民养殖的历史现实,又兼顾现代渔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积极引导,循序渐进,分步骤、分阶段实施。坚持以渔业增效、渔民增收为目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解决渔民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第五节 规划范围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本次规划中的养殖水域滩涂是指连云港市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发展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海域。

连云港市下辖海州区、连云区、赣榆区、灌南县、东海县、灌云县等3个市辖区、3个县级行政区。本规划与“三区三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保持一致。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第一条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一、 地理位置连云港市位于中国沿海中部,江苏省东北部,东经118°24′-119°48′和北纬34°-35°07′之间,东濒黄海,与朝鲜、韩国、日本隔海相望;北与山东郯城、临沭、莒南、日照等县市接壤;西与徐州市的新沂市、宿迁市的沭阳县毗邻;南与淮安市的涟水、盐城市响水2县相连。全市陆地东西长129km,南北宽约132km,陆域7626.06km2、海域7516.00km2。连云港下辖3个市辖区、3个县级行政区:海州区、连云区、赣榆区、灌南县、东海县、灌云县。2024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58.17万人。

二、 地质地貌

连云港市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境内平原、海洋、山脉齐全,河湖、丘陵、滩涂俱备。全市地貌基本分布为西部岗岭区、中部平原区、东部沿海区和云台山区四大部分。西部低山丘陵岗陵区海拔100m—200m,面积1730km2。中部平原海拔3m—5m,主要是侵蚀堆积平原、河湖相冲积平原及冲海积平原3类,面积5409km2,其中耕地面积3724km2。云台山脉属于沂蒙山的余脉,有大小山峰214座,其中云台山主峰玉女峰海拔624.4m,为江苏省最高峰。

三、 水域滩涂类型

连云港市水域资源类型齐全,既有辽阔的近海,又有众多的河、沟、塘、库等水面。

海域:连云港市管辖海域面积约7516km2,沿海滩涂北起苏鲁交界的绣针河口,南至与盐城交界的灌河口,面积约1100km2。大陆海岸线总长195.88km。由于近年来沿海开发不断推进,滩涂面积和海岸线长度处于动态变化之中。

海岛:连云港市沿海共有海岛19个,均为基岩岛屿。低潮高地10个,暗沙暗礁2个,海岛总面积6.94km2。其中连岛和羊山岛为有居民海岛,其它均为无居民海岛。连岛为江苏省第一大基岩岛,面积为6.07km2。

河流:连云港市内陆水系基本属于淮河流域、沂沭泗水系。沂沭地区的主要排洪河道新沂河、新沭河等均从市内入海,故有“洪水走廊”之称。境内有玉带河、龙尾河、兴庄河、青口河、锈针河、柴米河、蔷薇河、善后河、盐河等大小干支河道40余条,17条为直接入海河流,有盐河等河流直接与运河及长江相通。

水库:全市在册大中小型水库144座,其中石梁河、小塔山、安峰山水库为大型水库。石梁河水库是江苏省最大水库,总库容5.31亿m3。全市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1600m3。

第二条 自然气候条件一、 气候连云港市气候处于暖温带与亚热带过渡地带,暖温带南部,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受海洋调节,气候类型为湿润的季风气候,略有海洋性气候特征。全市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干燥,夏季高温多雨。光照充足,雨量适中。

气温:常年平均气温14.5℃,1月份最冷,月平均温度-0.4℃,极端低温-19.5℃;7月份最热,月平均温度26.5℃,极端高温39.9℃。

日照:年日照时数2252小时,最多年份2750小时,最少年份1798小时;年日照率为44%,无霜期209—218天。

降水:历年平均降水883.9mm,常年无霜期215天。

二、 水文条件

潮汐:连云港市海域的潮汐主要受黄海的左旋潮波所控制。根据连云港港的长期验潮资料和海岛、海湾调查,各海域的潮汐类型指标数均在0.5以下,整个海域均属规则半日潮类型。

水温:连云港市沿海水温年平均表层为14.4—15.7℃,水文环境主要受沿岸流和黄海暖流影响。近海水温具有明显的季节变化。近海水温垂直分布大致分为两种类型,即冬季型和夏季型。

盐度:连云港市沿海海域盐度年平均表层为31.1—31.7‰。主要受降水、蒸发以及沿岸水和外海水消长等因素的制约,海域盐度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和季节变化。盐度的垂直分布和温度类似,也分为冬季型和夏季型。

水色及透明度:连云港市沿海海域水色、透明度受地形和水深的影响,近岸水色低,透明度小。春、夏季水平变化较明显,秋、冬季无明显水平差异。各海域水色、透明度的季节变化基本一致。春、夏季水色高,透明度大,秋、冬季水色低,透明度小。

海流:连云港市沿海所有海域潮流均属规则半日潮流。除个别站层属典型的往复流外,绝大多数为弱的旋转流。海域余流流速均在5—20cm/s之间,流速一般表层大于底层,湾口大于湾内。

波浪:连云港市海域波型多以混合浪为主。海域波向基本与风向对应,冬季多偏北向浪,夏季多南向浪。海域平均波高变化范围为0.1—0.7m,波高极值变化范围在1.5—8.0m之间。

风速、风况:连云港市年平均风速3.4m/s,年主导风向SE。

三、 自然灾害

台风:连云港市偶尔会受到台风影响,但多为外围或近中心过境影响,台风中心登陆几率几乎为零。

赤潮、绿潮:近年来连云港市外海海域时常受到赤潮的影响,对海水养殖和海洋捕捞都会造成不利的影响。暴发性藻类,主要以浒苔(绿藻)为主。

寒潮:每年明显的寒潮影响有3—4次。寒潮影响主要会带来大风、降温,给水产养殖造成损失,同时对海水养殖设施及其安全生产都有一定的影响。

海雾:冬春交替与秋冬之交,连云港市近海海域常有海雾。海雾、尤其是连续浓雾对渔业生产、特别是紫菜生长影响很大,常常造成大规模病烂,同时对海洋捕捞和海水养殖渔船的安全生产也有一定影响。

第三条 水生生物资源状况一、 海洋生物资源根据《2024年度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连云港市近岸海域调查鉴定出浮游植物7门171种,其中硅藻门种类最多,为126种,占总种数的73.7%,其次为甲藻门29种,占总种数的17.0%;主要优势种为中肋骨条藻(Skeletonema costatum)和具槽帕拉藻(Paralia sulcata)。浮游动物10大类39种(不包括11种浮游幼体),其中桡足类最多,为24种,占总种数的61.5%,其次为腔肠类4种,占总种数的10.3%;主要优势种为中华哲水蚤(Centropages sinensis)和太平洋纺锤水蚤(Acartia pacific)。大型底栖动物7门41种,其中节肢动物种类最多,为18种,占总种数的43.90%,其次为环节动物13种,占总种数的31.71%;主要优势种为小荚蛏(Siliqua minima)。潮间带生物5门55种,其中软体动物种类最多,为22种,占总种数的40.00%,其次为节肢动物20种,占总种数的36.36%。鱼卵6科9种,仔稚鱼4科5种。定量调查鱼卵平均密度为2.28个/m3,仔稚鱼平均密度为3.54尾/ m3。

二、 淡水生物资源

据连云港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结果,连云港市拥有淡水水生生物878种(包括鱼类、底栖动物和浮游动植物),占全省的38%。内陆水域盛产四大家鱼等20多种淡水水产品,底栖生物有河蚬、河蚌、田螺等40多种。

三、 主要可养殖品种

连云港市水域滩涂资源丰富,气候适宜,具有发展水产养殖良好的自然条件。全市海淡水可养殖的品种众多,淡水品种主要有四大家鱼、鲤鱼、鲫鱼、鳊鱼、乌鳢、大口黑鲈、鳜鱼、黄颡鱼、团头鲂、河蟹、泥鳅、南美白对虾等品种。海水可养殖品种有条斑紫菜、坛紫菜、三疣梭子蟹、中国对虾、脊尾白虾、牡蛎、贻贝、扇贝、毛蚶、魁蚶、黑鲷、黑鮶、鲈鱼等。

四、 水产育苗

连云港市共有水产苗种生产企业150余家,主要从事紫菜、虹鳟、梭子蟹、河蟹、中国对虾、南美白对虾等主要养殖品种的苗种人工繁殖,基本能够保证全市海淡水养殖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 水域环境状况一、 海水水质状况根据《2024年度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连云港市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为优,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为97.4%;

三类面积比例为2.0%;四类面积比例为0.6%;无劣四类海水区域。与2023年相比,优良海水面积比例上升0.6个百分点,四类面积下降0.1个百分点,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优,连续七年位居江苏省首位。影响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平均多样性较为稳定;连岛海滨浴场和苏马湾海水浴场水质略有下降;海面漂浮垃圾和海上废弃塑料垃圾持续下降。

图2-1 2024年近岸海域水质及同比二、 地表水水质2024年,连云港市水环境质量为良好,与2023年相比,水环境整体呈稳中向好趋势。22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为95.5%,较2023年上升4.6个百分点,高于省定目标4.6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5%,无Ⅴ类及劣Ⅴ类水质断面。45个省考断面(含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为95.6%,较2023年上升2.3个百分点,高于省定目标4.5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断面的比例为4.4%,未出现劣Ⅴ类水质断面。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率为100%。

2024年,连云港市国(省)考入海河流水质状况为良好,17个(19个)国(省)考入海河流监测点位,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为100%(100%),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入海河流水质明显改善。

三、 主要水库

连云港市境内共有4座大、中型水库,分别为石梁河水库、塔山水库、西双湖水库、安峰水库。

石梁河水库汛期受上游入库河流新沭河、石门头河、塘子河等影响,水质总磷超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为Ⅳ类,达到省定考核目标,水库整体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

塔山水库汛期受上游入库河流青口河、旦头河和镇武河等影响,年均水质为Ⅳ类,超地表水湖库Ⅲ类标准,超标因子为总磷。汛期水质出现一定波动,汛期后水质又恢复到Ⅲ类标准。

安峰水库各项指标年均值均符合地表水湖库Ⅲ类标准。汛期水质出现一定波动,水质出现超标现象,7-10月水质均为Ⅳ类。汛期后,11月水质又恢复到Ⅲ类标准。

西双湖水库各项指标年均值均符合地表水湖库Ⅲ类标准。月均浓度无超地表水湖库Ⅲ类标准情况,水质良好。

四、 地下水环境

2024年,连云港市地下水质量总体稳定并保持良好,16个地下水国省控点位地下水质达标率为 87.5%,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氟化物和氯化物。其中,7个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满足Ⅲ类、Ⅳ类的点位共5个,占71.4%;Ⅴ类点位2个,占28.6%。9个地下水省控点位,水质全部满足Ⅲ类、Ⅳ类要求。

第五条 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连云港市沿海水域宽阔、类型多样,内陆水域资源丰富,总体水域初级生产力较高,水生生物种类繁多,资源水平较高,且水文、气候等条件较好,海洋生态环境处于良好状态,具有发展渔业、特别是水产养殖良好的条件,水域滩涂对水产养殖的承载能力较强。全市大部分水域滩涂的开发利用适度,少数区域,特别是浅海区域还没有充分利用,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水产养殖发展具有较大的空间,为建设渔业大市、强市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和可靠的保证。但是也有部分区域,包括内陆水域和沿海海域等开始出现过度利用迹象,部分地区养殖规模和密度偏大。

连云港市大气生态环境总体较好,水文、气候等条件较为适宜,为非酸雨区;辖区内河沟纵横,水资源丰沛,地下水资源和过境水量充裕;水环境状态良好,相关监测数据显示,辖区内航道、港口及主要干线、县域河道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水标准和渔业水质标准,总体水质条件优良,符合渔业用水要求,有利于生物生长繁衍,水域水生生物种类繁多,初级生产力较高,鱼、虾、贝、藻类等水生生物资源丰富。

连云港市具有得天独厚的水产养殖条件,全市2024年水产养殖面积为67475hm2,其中海水养殖面积50534hm2,淡水养殖面积16941hm2,水产品总产量89.65万t,其中,海水养殖产量43.76万t,淡水养殖产量30.00万t。

采用环境容纳量法估算连云港市天然水域养殖容量,连云港市海域面积为751600公顷,陆地水域面积为91600公顷,总面积为843200公顷。因天然水域水质现状TN:TP=14:1>7:1,因此认为磷是限制水域生产量最重要的因素。采用Beveridg研究的结果和Dillon-Rigler模型,其公式为:

Q=Pmac/Pfood式中:Q表示养殖容量;Pmac表示可接受的最大磷负荷;Pfood表示水产养殖释放到水体中的磷负荷。

Pmac=(Pmax-PO)×H×A×r×1/(1-R)式中:Pmax表示水体允许的最高磷质量浓度(mg/L);PO表示水体中的本底浓度(mg/L);H表示平均水深(m);A表示水面面积(m2);r表示年换水率;R表示磷滞留系数。

本规划最高磷浓度以地表水Ⅲ类水标准为参考,取值为0.2mg/L;2024年连云港市水质监测断面的总磷浓度均值为0.12mg/L;平均水深取值为2.5m;一般认为45%—55%的磷与底泥长期结合,故本规划中磷滞留系数取值50%;池塘养殖换水率按1次/年计算。

Pmac=(0.2-0.12)×2.5×843200×10000×1×1/(1-50%)/1000=3372800kg考虑到连云港市农业发展现状,渔业产值占农林牧渔总产值20%左右,因此水产养殖对水环境污染负荷贡献率暂按20%计算,则水产养殖可排放的最大磷为3372800×20%=674560kg。

Pfood表示不同养殖品种单位产量释放到水体中的磷含量。根据连云港市2024年水产养殖现状,主要养殖品种为鲤鱼、鳙鱼、鲢鱼等。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可知,每生产1kg鲤鱼、鳙鱼、鲢鱼分别需向环境中排放0.156g、0.341g、0.437g的磷。按上述3种水产品产量占比估算,每生产1kg水产品需向环境中排放0.29g磷。由此估算,连云港市水产养殖容量=674560/0.29=232.61万t。

综上所述,2024年连云港市水产养殖产量74万t,低于水产养殖容量232.61万t,因此在今后的规划中,可在稳定现有养殖面积的基础上,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拓展水产养殖面积。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第一条 水产养殖发展现状2024年,连云港市水产养殖面积67475hm2,其中:淡水养殖16941hm2,比2023年减少1.37%,淡水养殖以池塘为主,主要养殖品种包括四大家鱼、鲤鱼、鳜鱼、南美白对虾、斑点叉尾鮰等。其中池塘养殖面积15556hm2;海水养殖50534hm2,比2023年增长7.84%,海水养殖整体以筏式、吊笼、底播、池塘等养殖方式为主,其中筏式养殖面积16133hm2,吊笼养殖面积11635hm2,底播养殖面积19538hm2,池塘养殖面积1917hm2。养殖品种主要有紫菜、牡蛎、毛蚶、南美白对虾、中国对虾、梭子蟹、螺、贻贝、四角蛤、杂色蛤、缢蛏等。水产品总产量89.65万t,其中海水养殖产量43.76万t,淡水养殖产量30万t。渔业总产值283.1亿元,比2023年增加14.76%。

为切实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进健康养殖、绿色发展,连云港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连云港市加强养殖用海管理工作意见》,要求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实施养殖用海科学化管理,推进养殖用海市场化配置,规范养殖用海审批管理,落实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做好养殖用海占用补偿,加强养殖用海执法监管,强化养殖用海管理督查。《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坚持陆海统筹、人海和谐,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集约高效利用海域资源,推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科学确定用海规模和方式,深化海域立体分层设权使用,引导节约集约用海。加强海洋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海上风电区、深远海养殖区、海洋牧场等空间,发展海上光伏、海洋旅游等产业,提高海域复合利用效率。强化海岸线保护利用,严格落实海岸线分类管控,保护自然岸线,整治修复受损岸线,提升岸线生态功能和景观品质。《连云港市推进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指出,力争到2026年,全市水产养殖产值达到200亿元,比2023年增长7%以上,养殖产量达到65万t,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进一步增强。

第二条 区域经济发展方向一、 区位条件分析连云港位于江苏省东北部,地处黄海之滨,扼守环渤海经济圈与长三角经济圈的关键交汇节点,北接山东半岛城市群,南连长三角核心发展区,与朝鲜、韩国隔海相望,是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与“一带一路”陆海交汇核心支点,区位战略优势明显。交通十分便利,构建起“海、陆、空、河”四位一体的立体集疏运体系,更是中欧(亚)班列重要集结中心,高效贯通太平洋西岸与中亚、欧洲腹地,成为中西部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门户。连云港坐拥江苏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上合组织国际物流园等国家级开放平台,临港石化、新材料、生物医药、跨境电商等产业集聚发展,海洋经济与临港产业深度融合,在长三角一体化、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叠加赋能下,其陆海联动、东西互济、南北贯通的区位优势不断转化为发展动能。

二、 经济总量及产业结构

一是经济总量稳定增长。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663.13亿元,增长5.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59.70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2058.82亿元,增长7.0%;第三产业增加值2144.61亿元,增长4.8%。

GDP(亿元)

3277.07

3727.92

4005.03

4462.61

4663.13表2-1 连云港市2020—2024年GDP表二是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三次产业整体呈现出……

常见问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长期以来,连云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现代渔业发展,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和投入力度,较好地协调了渔业发展与沿海开发、城镇建设、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的关系,有力促进了全市渔业结构战略调整和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使水产养殖业成为全市…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由哪个部门发布?
本政策由连云港市政府发布,发布日期为2026-07-29。
政策原文来源:连云港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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