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2-02-11
- 申报截止:
- 2027-02-10
- 发文单位:
-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谁能申报
在叙永县注册并实际经营的建筑业企业,包括具有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的企业,以及新获得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同时,具备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建筑服务企业,在叙永设立总部或子公司且经营期满一年后可申报。
能补多少
企业晋升为施工综合资质奖励500万元(首年200万,次年各150万);甲级总承包资质奖励100万元;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奖励10万元;甲级勘察设计监理企业按对地方贡献30%奖补,最高50万元;设立总部机构的,最高可获200万元奖补,符合条件的同一企业最高累计可获180万元。
怎么办
企业需在2027年2月10日前向叙永县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资质证书、落户证明、纳税凭证等,由财政、住建部门联合审核。具体申报流程及材料清单以“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公示为准,未明确事项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 文号:叙委办发〔2022〕3号
• 政策类别:税收优惠
• 适用地区:泸州及周边地区企业
• 产业方向:制造业升级、科技创新、惠企政策、泸州、四川
• 申报截止:2027-02-10(以原文为准)
• 发布日期:2022-02-11为促进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的通知》(建办市〔2019〕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等法规及文件精神,按照夯实建筑工人培育基础、拉伸建筑产业生态链条、探索建筑科技赋能驱动,实现工人有收入、企业有利润、财政有税收、产业有品牌的四维一体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措施。
一、 鼓励企业资质晋升
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甲级的建筑业企业,分别奖励500万元(第一年给予200万元奖补,第二年、第三年分别再给予150万元奖补)、100万元;对新获得的建筑业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企业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晋升为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建筑服务企业,经营期满一年后按企业经营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奖补限额不超过50万元。
二、 支持企业设置机构
鼓励具有施工综合资质、甲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建筑业企业和具有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建筑服务企业到叙永设立总部机构或通过兼并、重组本地企业的方式在叙永设立总部机构或子公司,具体扶持措施如下:
(一)具有施工综合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在叙永设立总部机构,迁入期满一年后,给予200万元奖补,第二年、第三年分别再给予150万元奖补。
(二)具有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在叙永设立总部机构,迁入期满一年后,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如同一家企业具有2个以上(含2个)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则给予一次性180万元奖补。
(三)具有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建筑服务业企业在叙永设立总部机构,经营期满一年后按企业经营情况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奖补限额不超过50万元。
三、 财政专项资金扶持(一)鼓励和支持建筑业企业抢抓机遇,积极拓展县外工程建设市场,给予贡献突出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用于建筑产业工人培育、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产业发展。依托全县“工匠宝”建筑工人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综合信息支持和服务。
(二)加大对建筑产业个人培育、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产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引进有资源、有实力的企业运营建筑劳务产业园,采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营”的模式,运用“互联网+建筑工人”的模式,力争建成西南建筑工人大数据中心和建筑工人劳务派遣调度中心。
(三)进一步深化对外合作,坚持投入拉动、创新驱动、开放推动,集群、集聚、集约发展,打造有利于建筑业企业融通发展的环境和机制,释放融通发展活力,以园区为载体,引进建筑劳保用品厂、钢塑模板厂等建筑业上下游关联企业注册入驻叙永,助推叙永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四)首次达到“四上企业”标准的建筑业企业,升规入统成功并依法履行统计义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在统计库一年以上、符合统计工作要求,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五)加大县级财政预算,持续支持建筑工人数据中心、智慧住建等平台系统、建筑产业工人培育特色课件的开发和建筑产业工人培训,持续开展“川筑劳务”品牌的推广和宣传,带动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四、 鼓励企业创优争先(一)对本地建筑业企业承建项目,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同一工程获得同一性质、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励。
(二)对年产值达到2亿元,没有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评定为“龙头企业”,由县人民政府或住建行业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三)对年产值达到1亿元,没有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评定为“重点企业”,由县人民政府或住建行业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四)根据企业资质人员、年度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工程质量安全、科技创新能力、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排名前10位的,评定为叙永县建筑业“优秀企业”,由县人民政府或住建行业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18013759055本文来源: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专区(政府官方网站),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