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公报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南充市政府
# 政策速读卡|南充市人民政府公报
级别:市级|类别:技术创新|有效期:以原文为准|发文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注册地、纳税关系均在南充市行政区域内的独立法人单位
能补多少
• 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低于1.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技术创新支持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注册地、纳税关系均在南充市行政区域内的独立法人单位
• 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及《南充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重点领域
• 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县(市、区)主管部门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
• 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类支持方向
怎么办
依托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和市数据局,实现政策申报、审核、兑现全流程线上办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南充市人民政府公报》是南充市人民政府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的法定载体,集中发布市级层面重大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及重要工作部署。本公报属市级技术创新类政策发布平台,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主体,重点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关键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建设。
▎ 核心内容
• 公报为南充市人民政府官方权威发布渠道,具有行政效力和政策公信力
• 聚焦技术创新、产业升级、数字赋能、绿色低碳四大方向
• 所载政策文件涵盖财政支持、平台建设、人才引育、知识产权保护等维度
• 文件发布严格遵循《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南充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注册地、纳税关系均在南充市行政区域内的独立法人单位
• 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及《南充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重点领域
• 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县(市、区)主管部门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
• 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类支持方向▎ 政策影响
• 提升南充市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的区域创新策源能力
• 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年均增长不低于12%
• 支撑建设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不少于5个/年
• 促进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幅保持在15%以上▎ 实施保障
• 保障机制:具体措施
• 组织领导:由市科技局牵头,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建立联席推进机制
• 资金安排: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低于1.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技术创新支持
• 监督评估:实行“年度绩效评价+中期动态调整”机制,结果与后续资金拨付挂钩
• 服务支撑:依托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和市数据局,实现政策申报、审核、兑现全流程线上办理▎ 时效与适用
• 本公报所载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般为5年
• 涉及具体项目申报的,以当年度发布的申报指南为准
• 政策解释权归属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