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十五五”海洋经济及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南通市政府
谁能申报
南通市注册的涉海企业、高校院所及科研平台,重点支持海上风电、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等方向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培育海洋高新技术企业超500家,建设如东海工装备产业园、启东海洋生物医药基地、通州湾绿色能源装备集聚区三大省级以上载体。
能补多少
设立年度不低于1.2亿元的海洋科创专项资金,无明确资金补贴标准,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力争“十五五”期间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不低于15%。
怎么办
2025年9月印发实施,覆盖2026—2030年,需在规划期内完成15公里岸线生态修复,严守432平方公里海洋生态红线,申报主体应聚焦重点领域并对接市级专项政策渠道。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南通市“十五五”海洋经济及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是南通市面向2026—2030年制定的市级专项发展规划,聚焦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沿海区域协同提升,属技术创新类政策文件。规划于2025年9月正式印发实施,旨在系统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强化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深化陆海统筹发展机制。 ▎ 核心内容 ▎ 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 推进海上风电、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四大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 • 到2030年,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目标达28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升至26%以上 • 建设3个省级以上海洋特色产业园区,其中如东海工装备产业园、启东海洋生物医药基地、通州湾绿色能源装备集聚区为重点载体 ▎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 设立市级海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年度预算不低于1.2亿元 • 支持建设2家以上省级海洋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推动产学研协同,力争“十五五”期间海洋领域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不低于15% ▎ 深化陆海统筹与生态治理 • 实施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完成不少于15公里侵蚀岸段整治与生态化改造 • 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严格控制在不低于432平方公里 • 推广“蓝色碳汇”试点,在如东、启东开展盐沼湿地碳汇监测与核算体系建设 ▎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注册地和税收关系均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 • 项目须符合《规划》明确的海洋产业方向和技术路径,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突破 • 科研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且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海洋相关课题 • 产业化项目需已形成中试成果,预期3年内可实现规模化应用或市场转化 ▎ 政策影响 ▎ 对企业的影响 • 符合条件的海洋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的叠加支持 • 新建海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按实际投资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 ▎ 对科研机构的影响 • 高校及科研院所牵头建设的海洋领域新型研发机构,经认定后连续3年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运行经费支持 ▎ 对区域发展的影响 • 规划明确将通州湾列为全市海洋经济发展核心引擎,赋予其省级沿海开发政策先行先试权限 • 到2030年,沿海三县(市)——如东、启东、海门海洋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达32%、29%、27% • 指标:2025年基期值,2030年目标值 • 海洋经济总产值:1680亿元,2800亿元 • 海洋高新技术企业数:217家,不低于500家 • 海洋领域发明专利授权量(年):432件,不低于900件 • 海洋科研投入强度(R&D/GDP):2.1%,≥3.5% • 海岸线自然岸线保有率:38.6%,≥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