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版)《盘锦市促进跨境电商加快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盘锦市政府
《盘锦市促进跨境电商加快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是盘锦市面向2026至2028年实施的市级专项政策,聚焦平台建设、主体培育、海外仓布局和物流降本四大方向。核心支持包括:最高200万元跨境电商平台建设补贴;按首年出口额0.5%、上限100万元的B2B出口奖励;海外仓最高200元/平方米/年、单项目累计不超300万元的运营补贴;以及国际运费30%、年度上限50万元的物流补助。政策适用于在盘锦注册、完成海关备案且无严重失信记录的跨境电商企业、转型外贸主体及产教融合单位。三年市级专项资金不低于1.2亿元,实行季度集中拨付与‘免申即享’结合机制。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盘锦市促进跨境电商加快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由盘锦市人民政府印发,旨在抢抓全球数字经济与贸易数字化转型机遇,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打造东北地区跨境电商发展新高地。方案实施周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覆盖全市行政区域,重点支持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盘山县及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 核心内容▎ 支持方向
• 平台建设:对新引进或自建年交易额超5000万元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 主体培育:对首次纳入海关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或出口海外仓(9810)统计的企业,按首年实际出口额给予0.5%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100万元
• 海外仓布局:对企业在RCEP成员国、欧盟、北美等重点市场自建或租赁运营满1年的海外仓,按仓储面积给予最高200元/平方米/年补贴,单个项目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 物流降本:对使用本地跨境电商通关监管场所开展9610、9710、9810业务的企业,按实际发生国际运费的30%给予补助,年度上限50万元▎ 资金保障
• 设立市级跨境电商发展专项资金,三年统筹安排不低于1.2亿元
• 实行“免申即享”与“即申即审”相结合的兑现机制,原则上每季度集中拨付一次▎ 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
• 在盘锦市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纳入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并完成年度进出口数据报送
• 无严重失信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业务要求
• 平台类项目须具备真实运营记录及完整服务链条
• 海外仓项目须提供租赁合同、产权证明、仓储运营凭证及第三方物流单据
• 物流补贴项目须提供报关单、运费发票及跨境业务系统数据截图▎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跨境电商企业(含平台企业、卖家、服务商)
• 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者
• 高校、职业院校开展跨境电商产教融合项目单位▎ 配套措施
• 建设盘锦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关、税、汇、商、物、融一站式服务
• 在辽滨经开区规划建设5万平方米跨境电商产业园,提供3年租金减免政策
• 每年组织不少于4场跨境电商出海培训,覆盖企业超300家次▎ 申报流程与时限▎ 时间节点
• 项目申报每年分两批:4月15日—4月30日、10月15日—10月30日
• 补贴资金审核周期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资金拨付在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材料清单
• 企业营业执照、海关备案回执、纳税证明
• 业务真实性佐证材料(报关单、支付凭证、物流单据等)
• 项目投入明细表及专项审计报告(单笔超50万元需提供)
• 补贴类型:最高额度,兑现频次,审核依据
• 综合服务平台建设:200万元,一次性,验收报告+运营数据
• B2B出口首年奖励:100万元/年,年度兑现,海关统计数据+出口发票
• 海外仓运营补贴:300万元/项目,按年申报,仓储合同+运营台账
• 国际物流补助:50万元/年,按季拨付,运费发票+报关单▎ 解读说明本方案由盘锦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实施,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盘锦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盘锦市中心支局协同落实。政策执行中如遇重大调整,以市政府正式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