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7-14
- 发文单位:
- 盘锦市政府
盘锦市于2024年7月1日施行《关于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公告》,聚焦人工智能算法训练、工业控制系统升级、新型储能装置研发、生物信息数据处理四类高风险技术创新场景。政策建立Ⅰ—Ⅲ级风险响应机制,明确数据泄露超10万条、设备停机超48小时等启动条件,整改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符合条件单位可获最高50万元技术合规改造补贴,须具备本地注册、完成科创统计备案、持有等保2.0三级及以上测评报告等资质。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由市科技局统筹,联合应急、生态、卫健等部门协同监管。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应对突发性技术风险与系统性安全威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方案》等规定,盘锦市人民政府决定在特定技术领域实施紧急避险措施,强化高风险技术研发活动的全过程管控。
▎ 核心内容▎ 实施范围
• 覆盖人工智能算法训练、工业控制系统升级、新型储能装置研发、生物信息数据处理等四类高风险技术创新场景
• 适用主体为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场所均在盘锦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 避险机制
• 建立分级响应制度:按风险等级划分为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三类
• 启动条件包括:单次实验导致核心数据泄露超10万条、关键设备非计划停机超48小时、第三方安全评估连续两次不达标
• 自启动之日起,相关项目须暂停新增投入,开展为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专项整改▎ 支持措施
• 对主动申报并完成整改的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的技术合规改造补贴
• 整改期计入项目执行周期,不影响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时限
• 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对通过复核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科技专项▎ 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近3年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记录
• 技术研发活动已纳入盘锦市科技创新统计监测系统并完成年度备案▎ 材料要求
• 提交《紧急避险措施实施申请表》及风险自评报告
• 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内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等保2.0三级及以上)
• 涉及生物数据的,须同步提供国家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备案凭证▎ 政策影响▎ 执行时效
• 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监管协同
• 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 市科学技术局:统筹协调、政策解释、补贴审核
• 市应急管理局:风险等级核定、现场核查
• 市生态环境局:涉环境安全技术环节评估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生物医学类项目合规审查▎ 违规后果
• 未按规定申报而擅自开展高风险试验的,取消当年度所有市级科技项目申报资格
• 整改未通过即恢复研发的,追回已拨付补贴资金,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