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进一步促进青年人才聚青就业创业若干措施(28条)
- 发布日期:
- 2025-06-28
- 发文单位:
- 青岛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毕业3年内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青年人才,且在青就业落户,符合学历、年龄、购房及落户等刚性条件。其中,博士须40周岁以下、硕士须35周岁以下,并购买青岛唯一商品住宅方可申领安家费。
能补多少
提供最长12个月免租金住宿;博士每月1200元、硕士800元、本科500元住房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博士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硕士10万元;创业青年最高获1.2万元补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内免反担保并全额贴息,小微企业最高贷款400万元、50%贴息;进站博士后每月7000–13000元生活资助,连续发放24个月。
怎么办
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青聚英才”平台提交申请,需提供学历证书、劳动合同、落户证明、购房合同等材料,申报时限为政策实施后持续开放,具体以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青岛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6月28日发布《青岛市进一步促进青年人才聚青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共28条),聚焦青年人才在青就业、创业、科研、培训、住房等八大领域,系统性强化政策供给与服务支撑。
▎ 核心内容▎ 住房保障
• 对来青求职、在青就业创业的毕业3年内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长12个月免租金住宿保障
• 对在青就业落户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按学历层次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
• 博士:每月1200元
• 硕士:每月800元
• 本科:每月500元
• 对在青创新创业落户并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青年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 40周岁以下博士:15万元
• 35周岁以下硕士:10万元▎ 创业支持
• 对来青创业青年人才,给予最高1.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 个人申请20万元及以下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并全额贴息
• 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50%比例贴息▎ 科研支持
• 对进站博士后,连续两年给予每月7000—13000元生活资助▎ 申报条件
• 住房补贴及安家费申请人须在青就业落户或创新创业落户
• 安家费申请人须购买青岛市唯一商品住宅
• 博士后生活资助面向在青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在站人员
• 所有学历类政策适用对象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政策影响
• 政策维度:关键受益群体,核心支持力度
• 住房保障:毕业3年内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最长12个月免租+36个月梯度补贴+15/10万元安家费
• 创业扶持:来青创业青年人才,1.2万元创业补贴+20万元内贷款免反担保+400万元小微企业贷
• 科研激励:在站博士后,7000–13000元/月×24个月生活资助该政策显著降低青年人才来青初期生活成本与创业门槛,强化青岛对青年人才的吸附力与留青发展黏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