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025年版
- 发布日期:
- 2025-08-05
- 申报截止:
- 2026-12-31
- 发文单位:
-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谁能申报
金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税收关系在本地的制造业企业,可申报符合自主知识产权要求的技术创新项目,立项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产业化周期不超过12个月,预期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能补多少
首次申报企业按实际研发投入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无明确资金补贴以外的其他支持条款。
怎么办
实行“县级初审—市级委托专家评审—统一立项”三级管理机制,自2025年8月5日起施行,企业需在政策生效后按流程提交申报材料。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5年8月5日印发《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版)》,旨在强化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落地。 ▎ 核心内容 ▎ 项目定位 • 聚焦制造业领域技术创新项目 • 要求具备自主知识产权 • 立项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 立项后12个月内实现产业化 • 立项经济指标(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 补助标准 • 首次申报企业按实际研发投入的5%给予补助 • 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 ▎ 申报条件 ▎ 适用对象 • 注册地和税收关系均在金华市行政区域内的制造业企业 ▎ 基本要求 • 项目须已完成立项并具备明确技术路线与产业化路径 • 企业信用良好,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 申报流程 • 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提交立项申请 • 县级经信部门完成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 • 市级经信部门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 评审通过后统一公示并发布立项计划 ▎ 政策影响 ▎ 实施周期 • 自2025年8月5日起施行 ▎ 管理机制 • 环节:责任主体,关键动作 • 申报受理:县(市、区)经信部门,材料完整性审查、实地核查 • 评审组织:市经信局委托评价机构,专家独立评审、形成综合意见 • 立项决策:市经信局,综合评审结果与产业导向,确定立项名单 ▎ 政策依据与发布信息 • 发布单位: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政策级别:市级 • 政策类别:产业技术创新支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