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6年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发文单位:
- 金华市政府
谁能申报
金华市注册的各类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县(市、区)政府可申报;重点支持研发费用100万元以上且占比超3%的企业、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省重点实验室单位,以及人工智能核心产业、数据要素市场相关主体。
能补多少
单家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研发费用补助;新认定高企最高奖励20万元,省重点实验室最高奖励200万元,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最高奖励30万元;全市财政预算安排12.9亿元支持科技创新,其中研发费用补助资金上限为500万元/企。
怎么办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通过“浙里办”或属地主管部门线上提交;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申报流程以主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及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发展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持续稳进向好,奋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确保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金华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2月12日正式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6年版)》。 该政策是金华市面向“十五五”开局之年的综合性、系统性支持文件,覆盖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服务业、开放型经济、城乡融合、营商环境六大领域,全市财政预算总安排42.4亿元。 ▎ 核心内容 ▎ 强化科技创新 • 全市科技创新投入达370亿元,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0%以上,研发强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 全市财政预算安排12.9亿元支持科技创新 • 全市智算规模达3500PFlops,数据要素市场规模超300亿元 • 实施省“双尖双领+X”重大科技项目20项,企业牵头或参与占比超80% • 新认定省重点实验室每家最高奖励200万元;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每家最高奖励30万元 • 市产业基金(母基金)规模放大至600亿元,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创项目30个、投资额1.5亿元 • 对研发费用100万元以上且占比高于3%的企业,按存量部分最高1%、增量部分最高5%补助,单企最高500万元 • 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70家,首次认定每家最高奖励20万元 • 新增省级以上领军人才130名以上,创新工程师1000名以上,首席质量官220名以上 ▎ 推进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 规上工业总产值目标8500亿元,增加值增长7%以上 • 全市财政预算安排23.7亿元支持制造业发展 • 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规上工业总产值达5900亿元 • 招引落地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45个 • 新增省级以上单项冠军5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 • 新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家,净增“小升规”企业450家 • 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最高奖励2000万元、1000万元 • 新认定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最高奖励500万元、100万元 • 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营收达200亿元,新增国家级5G工厂5家以上、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5家 • 新增数据知识产权登记400件以上,实现数据价值4亿元以上 ▎ 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 服务业增加值突破4600亿元,增长5.5%左右 • 全市财政预算安排5.8亿元支持服务业发展 • 高标准建设12个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 • 培育“超级工厂”100家,打造消费品百亿级产业集群2个以上 • 新增服务业入库企业900家 • 新增无还本续贷500亿元,市本级设立20亿元财政竞争性存放资金引导金融资源倾斜 • 争取培育省级服务业领军企业5家 ▎ 申报条件 ▎ 科技创新类 • 企业研发费用达1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增长、研发费用占比高于3%(含),方可申请研发投入补助 • 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须经国家科技部备案通过;重新认定需满足有效期内复审要求 • 省重点实验室、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须经浙江省科技厅正式认定 • 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等保费补助,限于在金华注册并纳税的企业、科研单位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 ▎ 制造业与产业链类 • 首台(套)设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须获浙江省经信厅正式认定 •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须经工信部或浙江省经信厅公示认定 • 中试平台须由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并完成验收 • 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县域试点申报主体为县(市、区)人民政府 ▎ 服务业类 • 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须纳入金华市发改委年度建设计划并完成年度考核 • “超级工厂”认定须符合金华市制定的智能制造、绿色低碳、链主带动等综合评价标准 • 服务业领军企业须在金华市内注册、纳税,上年度服务业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且具备行业示范性 ▎ 政策影响 ▎ 财政资金支持结构 • 支持领域: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途 • 科技创新:12.9亿元,研发补助、平台建设、人才引育、科技金融 • 重点产业链:23.7亿元,技术改造、首台套奖励、集群培育、数字转型 • 服务业发展:5.8亿元,平台建设、企业培育、金融支持、场景打造 • 合计:42.4亿元,— ▎ 关键量化目标汇总 • 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0% • 高新技术企业新增:270家 • 省级以上领军人才新增:≥130名 • 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营收:200亿元 • 数据要素市场规模:>300亿元 • 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新增:110亿元 • 新增“小升规”企业:450家 • 新增数据知识产权登记:≥400件 ▎ 实施保障机制 • 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政策落实统筹协调机制 • 实行“一政策一细则、一事项一指南”,明确责任单位、申报流程与时限 • 推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政策加快兑现 • 强化绩效管理,将政策执行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 • 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牵头部门另行制定发布 ▎ 适用对象 • 在金华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社会组织 • 符合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外籍高层次人才、技能人才、青年科技人才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所属功能区管理机构 • 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服务业创新发展区等载体运营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