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推动工业经济持续向好十二条政策措施(试行)
- 发布日期:
- 2025-02-24
- 申报截止:
- 2026-12-31
- 发文单位:
-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谁能申报
在江油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符合智能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专精特新及中小企业方向的企业可申报。对首次突破营收规模、升规入统、新认定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绿色工厂、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主体给予奖励。
能补多少
首次营收达1亿、4亿、10亿、30亿、50亿元企业,分别奖5万、10万、20万、30万、50万元;升规入统企业一次性奖20万元,后续两年每年稳规奖3万元,新建月度入库再加4万元;国家级“小巨人”奖50万元,省级专精特新奖10万元;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最高奖100万元,产品奖50万元,绿色工厂奖50万元(国)或20万元(省),能效标杆企业一次性补助30万元。
怎么办
由市工信局牵头受理,采取一年一申报、核定方式,政策有效期两年,每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后兑现一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文号: 江委办发[2025]1号 政策类别: 产业园区 适用地区: 绵阳及周边地区企业 产业方向: 智能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申报截止: 2026-12-31(以原文为准) 江油市推动工业经济持续向好十二条政策措施(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会议精神及绵阳市相关决策部署,实现《中共江油市委关于坚持工业强市战略以新型工业化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和《江油工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确立的工作目标,切实推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十二条政策措施。 一、支持范围 本政策适用对象为在江油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 二、支持方向 (一)提高市场主体质量 第一条 支持企业壮大规模。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4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受理单位:市工信局) 第二条 支持企业升规入统。对首次升规入统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第二年、第三年继续在规上统计库的企业,每年给予3万元“稳规”奖励。其中,对新建月度入库企业再额外给予4万元一次性奖励。(受理单位:市工信局) 第三条 支持优质企业培育。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的,分别给予不高于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或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含工厂、供应链、园区)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首次达到能效标杆及以上水平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受理单位:市工信局) (二)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第四条 (略) 第五条 协同推进重点产业链。鼓励集群龙头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与中小企业开展协作配套、完善产业链条、壮大集群规模,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对协作配套和壮大集群规模有贡献的相关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三)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第六条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给予不高于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认定的,分别给予不高于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受理单位:市工信局) 第七条 支持主持参与标准制定。对主导制定或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主导制定地方标准的企业,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主导制定团体标准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万元。(受理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推进产业智改数转 第八条 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受理单位:市工信局) 第九条 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领航”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运营牌照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数字化转型领域首次通过相关国家标准评定或等级提升、入选部级试点示范(典型应用案例、优秀解决方案)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定(含评定等级提升)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受理单位:市工信局) (五)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第十条 (略) 第十一条(略) 第十二条(略) 三、申报程序 (一)本政策按年度兑现,当年兑现上一年度政策资金。每年3月底前各受理单位收集申报材料并审核。 (二)本政策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并解释。本政策与江油市本级已出台的其他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符合本级其他支持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三)本政策有效期为两年,采取一年一申报、核定的方式进行兑现。 (四)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后,原则上每年兑现一次。 四、附则 本政策措施从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快享”专区(政府官方网站),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