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第一批)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三亚市政府
三亚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7月8日发布首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共确认84家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包括三亚市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42家法定行政机关,以及三亚市法律援助中心、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各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系统下属24个执法单位等42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政策核心在于强化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公示制度、实行动态资格管理。适用对象为三亚市本级所有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及授权组织。关键数据包括:统一监督电话0898-12345;主体资格随机构调整、法规修订实时更新;垂直管理部门(如海关、税务)按国家规定另行确认。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三亚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第一批)》,旨在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使职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经依法审查,确认并公布首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 核心内容▎ 行政执法主体分类
• 法定行政机关:依法设立、具有独立行政主体资格的政府工作部门及派出机构
•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在特定领域内行使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管理机构▎ 主体资格管理要求
• 法定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必须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改、废止导致主体设立、分立、合并或资格取消的,须及时报请市人民政府确认并更新公告
• 海关、税务等垂直管理机关的主体资格确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条件本公告为资格确认公告,不涉及企业或个人申报流程。确认对象为三亚市本级具备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依法设立或经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授权
• 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 执法职责清晰、权限明确
• 已纳入三亚市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备案▎ 政策影响▎ 监督与投诉机制
• 全市统一投诉渠道:0898-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 公告内容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执法规范化提升
• 推动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
• 为后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供主体基础支撑▎ 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一批)
• 序号:行政执法主体名称,行政执法主体类别
• 1:三亚市人民政府,法定行政机关
• 2: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亚市档案局),法定行政机关
• 3: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法定行政机关
• 5:三亚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三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法定行政机关
• 6: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亚市海洋局、三亚市测绘地理信息局),法定行政机关
• 7: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三亚市文物局),法定行政机关
• 8:三亚市生态环境局,法定行政机关
• 9:三亚市农业农村局,法定行政机关
• 10: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法定行政机关
• 11: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行政机关
• 12: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亚市疾病预防控制局、三亚市中医药管理局),法定行政机关
• 13: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亚市知识产权局),法定行政机关
• 18: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法定行政机关
• 19:三亚市交通运输局,法定行政机关
• 20: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定行政机关
• 21:三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定行政机关
• 24:三亚市应急管理局(三亚市地震局),法定行政机关
• 25:三亚市医疗保障局,法定行政机关
• 26: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法定行政机关
• 27: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法定行政机关
• 28: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法定行政机关
• 29:三亚市公安局崖州分局,法定行政机关
• 30:三亚市公安局凤凰机场公安局,法定行政机关
• 31:三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法定行政机关
• 32:三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定行政机关
• 33:三亚市宗教事务局,法定行政机关
• 34:三亚市民族事务局,法定行政机关
• 35:三亚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法定行政机关
• 36:三亚市新闻出版局(三亚市版权局),法定行政机关
• 37:三亚市国家保密局,法定行政机关
• 38:三亚市国家密码管理局,法定行政机关
• 39:三亚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法定行政机关
• 43:三亚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44: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45: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46:三亚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三亚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47: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48:三亚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49: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50: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51–55: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吉阳、天涯、崖州、育才分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56–60:三亚市生态环境局海棠、吉阳、天涯、崖州、育才分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61–84:三亚市公安局下属交通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各分局派出所及交巡特警大队等共24个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注:序号4、14–17、22–23、30–42原文缺项,未列入表格;表中序号按原文实际编号保留。
▎ 实施时间本公告自2026年7月8日起生效,由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并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