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SK2026-008号用地集体土地征收的公告
- 发文单位:
- 三亚市政府
谁能申报:本次征收针对三亚市崖州区大蛋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土地。能补多少:征地补偿费用将在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并需支付适当利息。怎么办: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需按规定腾退土地,并协助办理权属注销或变更登记。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三亚市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SK2026-008号用地进行集体土地征收。此次征收已获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土地用途为后续海域管理。征收范围位于三亚市崖州区,涉及0.0607公顷集体土地。政策规定,征地补偿费用将在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并需支付适当利息。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需按规定腾退土地,并协助办理权属注销或变更登记。对于公告内容,公众有10个工作日的公告期限进行反馈,对批复文件不服的,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本政策为的是规范土地征收流程,保障土地征收的合法性和补偿的及时性。对于长三角地区的制造业企业而言,了解此类土地征收政策有利于评估可能的影响,并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SK2026-008号用地集体土地征收的公告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三亚市SK2026-008号用地已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批准情况(一)批准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二)批准名称:《关于三亚市SK2026-008号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
(三)批准文号:琼府委托(三亚)〔2026〕45号
(四)批准时间:2026年9月26日(五)批准用途:本次批准的用地后续按海域管理。
二、 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三亚市崖州区辖区范围内,涉及三亚市崖州区大蛋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土地0.0607公顷,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三、 工作安排(一)费用拨付
本机关在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征地补偿相关费用全额支付到位。发生迟延的,支付的补偿应当包括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适当利息。
(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相关费用足额拨付到位后,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时间内腾退交付土地,并协助办理相关权属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 其他事项(一)本公告在三亚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区和村委会、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对《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SK2026-008号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琼府委托(三亚)〔2026〕45号)文件不服的,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本征收公告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琼府委托(三亚)〔2026〕45号
2.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三亚市人民政府2026年10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相关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