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沈海高速公路汕尾路段西湖立交实施交通管控的通告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汕尾市政府
谁能申报
所有经G15沈海高速汕尾段西湖立交往深圳方向通行的机动车驾驶员均适用本次交通管控措施。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自2026年7月27日12时15分起实施临时管控,解除时间待定;建议车辆从沙港收费站驶出经S241省道,或从陆丰西收费站驶出经324国道(途经海丰可塘镇),最终在汕尾东收费站重新驶入高速。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受强降雨影响,G15沈海高速公路西行方向汕尾路段K2716+600处发生山体滑坡。为保障高速公路通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等规定,汕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对沈海高速公路汕尾路段西湖立交实施临时交通管控。 ▎ 管控安排 ▎ 管控时间 • 起始 时15分 • 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 管控路段 • G15沈海高速公路西湖立交往深圳方向 ▎ 绕行指引 ▎ 兴汕高速公路北行往深圳方向车辆 • 在沙港收费站驶出高速公路 • 绕行S241省道 • 在汕尾东收费站重新驶入高速,继续前往深圳方向 ▎ 兴汕高速公路南行往深圳方向车辆 • 绕行路线一:在沙港收费站驶出,经S241省道至汕尾东收费站上高速 • 绕行路线二:在陆丰西收费站驶出,经324国道途经海丰可塘镇,再于汕尾东收费站上高速 ▎ 沈海高速公路往深圳方向车辆 • 绕行兴汕高速公路 • 在陆丰西收费站或沙港收费站驶出 • 按上述任一绕行路线抵达汕尾东收费站后上高速 ▎ 注意事项 • 请驾驶员提前规划路线,关注实时路况信息 • 行经绕行路段时减速慢行、保持车距、注意警示标志 • 服从现场交警及交通引导人员指挥 因交通管控带来的出行调整,敬请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