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4-10-20
- 发文单位:
- 十堰市人民政府
《十堰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聚焦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面向本地制造业企业推出多项实质性支持。核心包括:技术改造按设备投资10%奖补(最高500万元)、数字化转型按投入8%补助(最高300万元)、研发投入增量部分10%补助(最高200万元/年),以及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平台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政策适用对象为在十堰注册纳税的制造业法人企业,要求项目备案、投产或认证文件齐全。资金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重点支持十堰高新区、十堰经开区等载体建设,并配套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机制。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十堰市出台《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聚焦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以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强化技术创新与产业协同,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 核心内容▎ 技术改造与数字化转型支持
• 对制造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总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对开展数字化转型的企业,按实际投入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创新平台与研发投入支持
• 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平台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增量部分,按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200万元▎ 重大载体与园区建设
• 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十堰高新区、十堰经开区等重大产业平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推动产业链配套集聚,强化园区专业化承载能力▎ 招商引资机制优化
• 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精准招商、链式招商
• 深化产业链招商,重点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完善本地产业生态▎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在十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 技术改造项目须完成备案并竣工投产,设备投资须在政策有效期内发生
• 数字化转型项目须通过第三方机构评估并出具应用成效报告
• 研发投入补助以税务部门核定的加计扣除额为依据
• 创新平台奖励须以国家、省主管部门正式认定文件为准▎ 政策影响▎ 对企业的影响
• 降低技改与数字化投入成本,加速新技术、新工艺落地应用
• 提升企业研发组织能力和创新成果转化效率
• 增强产业链本地配套率与抗风险能力▎ 对区域发展的影响
• 强化十堰市在鄂西北先进制造业高地地位
• 推动十堰高新区、十堰经开区能级提升,形成差异化产业集群
• 优化全市制造业结构,提高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比▎ 支持资金安排
• 支持方向:补助标准,单个项目/企业上限
• 技术改造:设备投资总额的10%,500万元
• 数字化转型:实际投入的8%,300万元
• 研发投入增量:增量部分的10%,200万元/年
• 国家级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 省级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