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5-03-21
- 发文单位:
-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谁能申报
在芜湖市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及制造业相关主体,包括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营收增长20%以上的企业、完成研发设计等业务主辅分离并纳入规上统计的制造业企业,以及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升级服务模式的企业。
能补多少
对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营收增长20%及以上的企业实施阶梯式奖励;新认定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获得资金支持,国家级集聚区支持额度更高;对完成主辅分离并纳入规上统计的服务业法人单位给予相应奖励;对数字化转型项目提供专项补贴,具体金额以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怎么办
企业应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报,通过芜湖市政务服务网或属地主管部门提交材料,重点准备企业资质、营收证明、数字化项目验收报告等资料,按政策有效期及申报时限要求办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芜湖市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出台《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聚焦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增效与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强化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 ▎ 核心内容 ▎ 企业培育支持 • 对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 对年度营收增长达20%及以上的企业,按阶梯式标准给予奖励 ▎ 集聚区建设支持 • 对新认定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给予资金支持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服务业集聚区给予更高额度资金支持 ▎ 主辅分离激励 • 鼓励制造业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将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物流仓储、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独立运营 • 对完成分离并纳入规上统计的服务业法人单位,给予相应奖励 ▎ 数字化转型支持 • 对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升级服务模式的企业,给予专项补贴 • 支持建设数字化服务平台、智能仓储系统、智慧供应链项目 ▎ 融合发展支持 • 支持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示范项目 • 对文旅融合示范项目、健康养老特色服务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新增规上企业须经国家统计局核定入库,且首次纳入规上服务业统计范围 • 主辅分离企业须完成工商登记变更、财务独立核算,并实现服务业业务实质性运营 • 数字化转型项目须已建成并投入实际应用,具备可验证的技术应用成效 ▎ 政策影响 • 支持方向:关键举措,适用对象 • 企业成长:一次性奖励、阶梯式营收增长奖励,规上服务业企业 • 空间载体:省级以上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奖励,园区运营主体、属地政府 • 业态创新:主辅分离奖励、文旅融合项目支持,制造业企业、服务业运营主体 • 技术赋能:数字技术应用补贴,开展数字化改造的服务业企业 ▎ 实施期限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实施细则由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另行制定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