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出台支持智能机器人创新发展专项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6-08-12
- 发文单位:
- 芜湖市政府
芜湖市出台智能机器人创新发展专项政策,面向全市实施。政策核心包括:对国家/省级重大专项项目给予20%配套支持;国家级检验检测平台或中试基地按研发投入50%补助、最高1000万元;发放机器人消费券(采购抵扣20%,单单位最高200万元);租赁补贴按年化利率最高5%、单企年不超100万元;招商落地按区域兑现资金50%配套、最高500万元,并对实缴资本2亿元/1亿元/2000万元的领军企业分别奖补1000万/800万/500万元;并购贷款贴息50%(年最高300万元)、保险保费补贴50%(年上限100万元)。适用对象为在芜注册的机器人产业链企业、科研平台及采购单位。截至2025年,芜湖机器人产业规模目标达400亿元,现有企业约300家,综合实力居全国第六。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芜湖市聚焦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出台市级专项政策,强化核心技术攻关、加速产品落地应用、完善招商落地配套、健全金融保障体系,旨在提升区域机器人产业创新能级和综合竞争力。
▎ 核心内容▎ 技术创新支持
• 对牵头承担智能机器人领域国家、省重大专项的项目,给予上级支持资金总额20%配套支持
• 对新建且正常运营的国家级机器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中试基地,按研发投入5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应用场景推广
• 面向工业制造、现代物流、医疗康养、应急安全、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重点领域遴选示范应用场景
• 发放机器人消费券,采购抵扣比例为20%,申领单位补贴最高200万元
• 企业租赁智能机器人,按租金年化利率最高5%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100万元
• 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机器人创新产品▎ 招商落地支持
• 市级财政按各县市区、开发区引进新增企业实际兑现政策资金的50%配套,单个区域年度配套补助最高500万元
• 对新引进当年开工的行业领军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分三档给予所属县市区、开发区一次性奖补:
• 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奖补1000万元
• 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奖补800万元
• 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奖补500万元▎ 金融保障措施
• 政府投资基金配套出资不超过30%参与设立机器人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 企业并购贷款可按利息50%贴息,补助期限不超三年,每年贴息最高300万元
• 企业购置智能机器人综合保险,按实际保费50%补贴,单企年度补贴上限100万元
• 鼓励银行推出机器人专属信贷产品▎ 申报条件
• 项目须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完成主体注册登记
• 补助类资金申请主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
• 同一项目或同一企业不得因相同事项重复享受市级同类政策支持;政策重叠时按“就高不就低”执行▎ 政策影响
• 维度:具体成效
• 产业规模:2025年芜湖机器人产业规模目标突破400亿元
• 企业数量:现有机器人产业链企业约300家
• 全国位次:综合实力位列全国第六
• 政策协同:实施细则由牵头部门另行制定,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附则说明
•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与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一致
• 由芜湖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经信局等部门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