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5-04-20
- 发文单位:
- 湘潭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湘潭市注册的先进装备制造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并满足研发费用审计、技术创新平台认定或首台(套)装备销售实证等条件,方可申报。
能补多少
研发费用增量按比例补助;新认定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平台分别最高奖励500万元、200万元;首台(套)装备按实际销售金额最高奖励300万元;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最高补助10%。
怎么办
通过产业链精准招商引进配套企业,由主管部门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申报需提交研发审计报告、平台认定文件或销售证明等材料,具体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湘潭市为加快构建千亿级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出台《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聚焦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产业链招商与园区提质等关键环节,强化政策协同与服务保障。
▎ 核心内容▎ 技术创新支持
• 对企业研发投入给予补助,按年度研发费用增量部分的一定比例予以支持
• 支持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鼓励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对列入国家、湖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的产品,按实际销售金额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产业园区建设
• 推动湘潭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专业化发展,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
• 对园区内新建或改扩建的标准化厂房、检验检测中心、中试基地等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给予最高10%补助▎ 产业链招商与服务
• 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精准招商
• 深化产业链招商,重点引进先进装备制造上下游配套企业
• 优化营商环境,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在湘潭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先进装备制造企业
• 研发投入类项目须提供经审计的研发费用专项报告
• 平台类项目须已获国家或湖南省主管部门正式认定
• 首台(套)项目须已实现销售并提供合同、发票及用户使用证明▎ 政策影响
• 支持方向:关键举措,最高支持额度
• 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增量补助,按规定比例执行
• 创新平台:国家级平台认定,500万元
• 创新平台:省级平台认定,200万元
• 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300万元
• 园区基建:标准化厂房等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的10%
• 加速形成以主机制造为引领、关键零部件协同、智能服务延伸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生态
• 提升湘潭在长株潭都市圈先进装备制造业中的核心承载能力
•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