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型重组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3-24
- 发文单位:
- 延安市政府
《延安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型重组方案》于2026年3月23日由延安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旨在将原延安农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型升级为服务乡村振兴和‘三农’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运营集团。方案明确公司为国有全资企业,注册资本5亿元,比照正县级单位管理,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业务整合为苹果产业、特色食品、农林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服务、农业科技服务五大板块,并设立5家二级公司,其中4家比照副县级管理。改革路径包括更名、股权划转与接收、资产剥离,同步构建‘1+5+N’运营体系。适用对象为延安市属涉农国企、县级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及农户。实施周期为2026年3月至5月,分三阶段推进。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延安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3月23日印发《延安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型重组方案》(延政发〔2026〕6号),明确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发展为导向,推动原延安农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功能性改革与战略性重组,转型升级为现代农业产业化运营集团。
▎ 核心内容▎ 公司定位与性质
• 定位:农业产业综合性投资运营平台,服务于全市农业发展战略全局
• 性质:国有全资公司,比照正县级单位管理
• 出资人:延安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 注册资本:5亿元▎ 改革路径
• 将延安农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延安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将富县桥北物业公司、甘泉尚林物业公司100%股权划转至延安公用事业发展集团
• 接收延安城投集团所属4家企业涉农业务:国源产业投资公司、水渭生物科技公司、新愿景果业公司、黑萨羊业公司;适时划入股权
• 划出陕西轩辕药业科技公司100%股权及所属陕西轩辕医药公司、黄龙山药业公司100%股权,以及相关林权资产,整合至国企医药板块▎ 业务架构围绕功能定位,整合为五大业务板块,并设立对应二级公司:
• 苹果产业 → 苹果产业投资发展公司
• 特色食品 → 食品公司
• 农林基础设施建设 → 农林工程投资建设公司
• 农业综合服务 → 农业综合服务公司
• 农业科技服务 → 农业科技服务公司其中,苹果产业投资发展公司、食品公司、农林工程投资建设公司、农业综合服务公司比照副县级单位管理。
▎ 运营机制构建“1+5+N”经营体系和联农机制:
• 1个战略目标引领:立足乡村振兴,抢抓延安“一园四区”发展机遇,发挥全市农业产业链主企业作用
• 5大板块协同:聚焦精深加工价值提升,强化品牌建设、产销一体、农资供应、智慧农业、农机装备制造、“延链补链强链”及农业科技服务赋能
• N类主体联动:建立“农发集团+县级国企+合作社+农户”四位一体合作模式,以及“生产示范基地+订单农业+精深加工+品牌营销+社会化服务”一体化产业体系▎ 治理结构
• 机构:构成要点
• 党委会:委员7名,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1名兼任总经理)
• 董事会:成员7名,董事长由党委书记兼任;含职工董事1名、外部董事4名
• 经理层:成员6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总农艺师1名、总会计师1名、总工程师1名干部管理权限:
• 党委书记、董事长及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由市委直接管理
• 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农艺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由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
• 四家副县级二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由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 机构与人员安排
• 机构设置严格依据《延安市市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劳动用工员额制管理指导意见》核定
• 人员安置原则:改革期间原则上人员不减、工资不降,劳动关系依法承继,员工在国企系统内调剂,择优选聘▎ 实施步骤▎ 方案制定阶段(2026年3月)
• 编制转型重组方案,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后印发▎ 重组准备阶段(2026年3月—4月)
• 履行内部决策、股东会决议及债权人告知程序
• 完成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产权变更登记等法定程序▎ 重组实施阶段(2026年4月—5月)
• 拟定公司章程,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 市国资委出具划转文件,完成产权变更
• 办理其他必要法律程序▎ 政策影响▎ 保障机制
• 统筹协调:市国资委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支持,涉改企业配合
• 班子配备:市国资委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批准后选配领导班子
• 市县协同:建立市级职能部门主导、农发集团深度参与、县(市、区)密切配合的合作机制
• 风险防控:各涉改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安全生产与债务化解主体责任,保障经营接续与社会稳定▎ 改革导向
• 聚焦“三农”与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原农投集团主责主业不聚焦、延链补链不突出、核心竞争力不强、联农带农程度不深、示范引领作用不足等问题
• 锚定延安“一园四区”发展定位和“四大跨越”战略布局,打造苹果及特色食品优势产业集群
• 发挥国有资本引导作用,打通政策、市场与“三农”联动通道,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大市场有效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