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叙州区华润电力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宜宾市政府
谁能申报
华润电力(宜宾)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唯一获批主体,项目须纳入省级或市级新型储能规划,已取得核准/备案、环评及电网接入批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储能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可适用。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电力设施用地),依据《划拨用地目录》执行。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项目规模为100MW/200MWh,属省级或市级重点能源基础设施,土地通过划拨方式供应,降低项目前期成本。
怎么办
项目单位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用地报批手续,按《划拨用地目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提交立项、核准、环评、电网接入等文件,由宜宾市人民政府依法审批并公示。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华润电力(宜宾)新能源有限公司,用于建设叙州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该批复属市级土地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规定办理。
▎ 核心内容▎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宜宾市叙州区华润电力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
• 用地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 项目主体:华润电力(宜宾)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所在区域:宜宾市叙州区
• 建设内容:配套建设100兆瓦(MW)功率、200兆瓦时(MWh)容量的电化学储能设施及附属工程▎ 土地供应安排
• 供地方式:划拨
• 适用依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中“能源基础设施用地”相关规定
• 用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电力设施用地)▎ 申报条件
• 项目须纳入四川省或宜宾市新型储能发展专项规划
• 项目已取得核准或备案文件、环评批复、电网接入批复等前置要件
• 用地申请单位须为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 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要求▎ 政策影响▎ 对新型储能产业的支持作用
• 明确电化学储能电站可适用划拨供地政策,降低前期土地获取成本
• 强化宜宾作为川南清洁能源枢纽的基础设施承载能力
• 助力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型电力系统▎ 对区域发展的带动效应
• 提升叙州区新型电力装备产业集聚水平
• 支撑宜宾市争创国家新型储能试点城市
• 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
• 关键要素:内容
• 项目规模:100MW / 200MWh
• 用地性质:划拨国有建设用地
• 适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
• 主管部门: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机关)
• 政策层级:市级土地政策
• 所属类别:能源基础设施用地政策▎ 附则说明
• 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 用地单位须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
• 项目建设应同步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