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修订)〉技能提升补助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4-06-04
- 申报截止:
- 2027-04-30
- 发文单位:
-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谁能申报
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全职工作的F类及以上人才,可申领技能提升补助;主导产业企业组织新型学徒制培训并取得证书的,在职职工可由企业申请培训补贴。
能补多少
取得正高级职称补10000元、副高级6000元、中级3000元;高级技师8000元、技师6000元、高级工3000元、中级工2200元;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高级工8000元/人、中级工6500元/人给予一次性补贴。
怎么办
符合条件人才向用人单位提交材料(附件2或附件3),企业审核后统一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30日,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 文号:宜三江人才领办发〔2024〕14号
• 政策类别:人才政策
• 适用地区:宜宾及周边地区企业
• 产业方向:惠企政策、宜宾、四川
• 申报截止:2027-04-30(以原文为准)
• 发布日期:2024-06-04各街镇党(工)委和办事处(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修订)〉技能提升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经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6月4日
《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修订)》 技能提升补助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修订)》有关要求,进一步激励企业职工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申请对象(一)技能提升补助在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以最新的《宜宾三江新区人才政策支持企业名录》为准,下同)全职工作的F类及以上人才。
(二)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
二、 申请条件(一)技能提升补助(须同时符合)
1.经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区党群工作部认定的F类及以上人才;
2.全职在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工作(即实际工作、劳动合同、 工资关系、社保关系均在本地本企业);
3.与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 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和发放补助资金时仍处于社保在 缴、工作在职状态(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除外);
4. 申请补助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或符合以考代评要求的专 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在2022年5月1日后在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获得;
5.未申领由专项资金或其他财政资金保障的同类型补贴(培训 补贴、取证补贴等)。
(二)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须同时符合)
1.主导产业企业应在2022年5月1日后按照新型学徒制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2.参训学员全职在本企业工作(即实际工作、劳动合同、工资 关系、社保关系均在本地本企业)。
三、 发放标准(一)技能提升补助新获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每人可一次性给予10000元、6000元、3000元补助;新获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每人可一次性给予8000元、6000元、3000元、2200元补助。新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须与自身从事职业相适。
(二)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按照高级工8000元/人、中级工6500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补 贴。
四、申请程序(一)自主申请。
1.技能提升补助。符合条件的人才自愿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资 料(附件2或附件3),用人单位审核汇总后填写《宜宾三江新区 技能人才培养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4)报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 心(地址:三江新区港园路西段与新田湾路交叉口,联系电话: 0831—2026333,下同)。
2.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准备申请资料 (附件5),报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资格初审。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公司情况、个人信息、资格条件等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并核查人才资源动态管理系统情况。区企业和人才服务初审后报区社会事业局。
(三)征求意见。区社会事业局分类审核汇总后,征求区级有关部门意见。其中,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申请人是否享受投资协议约定的同类型补贴和申请人所在企业是否存在不适宜申请人才 政策的情况;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审核申请人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含 符合以考代评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是否重复享受该 工种同类型补贴等情况。
(四)审定公示。区社会事业局征求意见后提出发放建议名 单和资金拨付意见,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公示3个工作日。
(五)资金发放。发放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社会事业局通知企业和人才现场签字核实,签字核实无误后按程序拨付至银行账户。发放资金前,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需再次核实人员在职情况,已离职人员不再发放技能提升补助。
五 、其他事项(一)技能提升补助和新型学徒制培训补助每年集中申报2次(6月、12月),相关申报材料应于当月15日—25日(不含节假日)报送至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申请对象原则上应于取得相关证书或培训补贴审批完 成1年内申报政策,逾期不再受理。2022年5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应于2024年6月25日前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三)本政策中的内容如与中、省、市、区培训补贴、取证补贴等政策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原则上每人只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助,同时申请符合技能提升补助中多个一次性补助政策的,按照最优条件给予补助。
附件:1.宜宾三江新技能提升补助申请资料清单
2.宜宾三江新区专业技术职称补助申请表
3.宜宾三江新区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申请表
4.宜宾三江新区技能人才培养奖励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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