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5-03-15
- 发文单位:
- 湛江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在湛江注册、纳税且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项目须符合绿色钢铁、绿色能源、新材料、临港产业四大重点方向,并具备技术或产业化路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5%,一般企业不低于3%;重点支持宝钢湛江钢铁、中科炼化等龙头企业及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目标包括建成≥1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新增≥5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增≥12%。
怎么办
企业应依托湛江临港产业园、东海岛产业园等平台申报,提交符合重点产业方向的项目材料,确保研发投入达标,通过产业链招商和科技成果转化路径推进项目落地,关注政策发布部门后续申报通知及时间节点。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湛江市出台《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实施意见》,聚焦绿色钢铁、绿色能源、新材料、临港产业四大重点领域,系统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强化区域产业核心竞争力。
▎ 核心内容▎ 重点产业方向
• 聚焦 绿色钢铁、绿色能源、新材料、临港产业 四大主导产业
• 推动 湛江临港产业园、东海岛产业园 等重大产业平台建设
• 打造 千亿级产业集群▎ 产业链培育机制
• 深化产业链招商,发挥 宝钢湛江钢铁、中科炼化 等龙头企业带动作用
• 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延伸产业链条
• 支持企业开展 技术创新,推动 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基础设施支撑
• 加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 完善园区 交通、电力、供水、污水处理 等配套功能▎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在湛江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项目须符合四大重点产业方向,且具备明确的技术路线或产业化路径
• 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 3%(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 5%)
•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须提供中试验证或应用示范证明材料▎ 政策影响▎ 产业能级提升
• 指标:目标值
• 千亿级产业集群数量:≥1个
• 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5家
• 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速:≥12%▎ 区域协同效应
• 强化粤西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定位
• 推动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北部湾城市群产业联动
• 支撑湛江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链分工▎ 创新生态优化
• 建立“龙头企业+科研院所+中小企业”协同创新机制
• 鼓励共建联合实验室、中试基地和概念验证中心
• 对通过认定的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 500万元 建设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