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园区工业产业项目落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若干措施》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6-06-30
- 发文单位:
- 石家庄市政府
谁能申报
石家庄市各类合规园区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且符合产业准入、环保、安全要求的工业企业可申报。政策适用于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的工业产业项目,有效期5年。
能补多少
土地出让底价不计入专项资金及指标流转费用;提高容积率或利用地下负三层以下空间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具体比例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通过“标准地”出让、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企业需按园区统一规划申报,提供合规证明材料,办理时限与流程由属地主管部门明确,过渡期政策支持最长5年。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近年来,我市坚持“项目为王”理念,产业项目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土地作为核心资源要素,其成本直接影响工业项目初始投资与经营效益。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土地要素保障吸引力,结合本市实际并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关于支持园区工业产业项目落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若干措施》。
▎ 核心内容▎ 用地供给优化
• 土地出让底价计算调整:拟从土地出让收入或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以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指标流转费用,可不计入土地出让底价。
• 市政基础设施成本分摊:鼓励各县(市、区)先行建设市政基础设施,以园区或片区为单位实行区域统筹,按不同用途土地面积或土地价格占比分摊计算。
• 多元化供地方式:全面推行“标准地”出让;支持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允许土地出让收入分期缴纳。
▎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
• 容积率提升免增收地价:现有工业用地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情形下,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 地下空间差异化计价:地下空间负三层以下部分,不再计算出让价款。
• 过渡期政策支持: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5年过渡期支持政策。
▎ 高标准厂房建设支持
• 自建激励:鼓励大中型企业自建自用四层及以上、配工业电梯的高标准厂房。
• 租赁引导:鼓励小微企业、初创型企业租用高标准厂房,降低用地成本。
▎ 工业物业分割转让登记
• 分割单元明确:允许工业物业产权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进行分割,用于引进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
• 二级市场转让支持:对符合转让条件的在建或未达投产要求的工业项目,以及因非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鼓励土地使用权人通过二级市场整宗或分割转让。
▎ 申报条件
• 项目须位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合规园区内;
• 项目属于工业产业类别,符合国家及本市产业准入、环保、安全、能耗等政策要求;
• 用地主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
• “标准地”项目须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并落实投资、建设、产出等约束性指标;
• 高标准厂房建设须符合《石家庄市工业厂房建设技术导则》及相关规划、消防、结构安全标准。
▎ 政策影响
• 政策维度:具体影响
• 企业成本:土地出让底价下调、容积率提升免增收、地下空间负三层以下免计价,直接降低初始用地支出
• 项目时效: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分期缴纳等机制加快供地与开工节奏
• 空间效率:推动容积率提升与地下空间分层利用,提升单位土地产出强度
• 产业协同:工业物业按幢/层分割转让,强化产业链上下游空间集聚
• 存量激活:过渡期政策与闲置土地二级市场转让机制,提升低效用地再利用水平▎ 实施时间本政策自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