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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土地政策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龙川县2018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1)〔2019〕32号)部分撤回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10-26
发文单位:
河源市政府
摘要:本次撤回地块位于河源市龙川县登云镇(具体位置见附图),面积1.4701公顷;仅撤回该部分地块,批次内其余地块批复继续有效,撤回地块不再实施征地及供地。 附件:龙川县2018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撤回范围.p…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本次撤回仅涉及特定地块,不影响批次内其他地块的申报资格。

能补多少:无具体补偿金额提及,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相关企业需关注后续政策调整,合理规划用地。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近期发布了一则关于部分撤回龙川县2018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公告。该公告基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2〕2256号),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对部分地块的农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准内容进行了撤回。撤回地块位于河源市龙川县登云镇,面积1.4701公顷。需要留意的是,批次内其余地块批复仍有效,撤回地块将不再实施征地及供地。本次撤回仅涉及特定地块,对其他相关项目及企业无影响。对于长三角制造业而言,此公告提醒相关企业关注土地使用政策变化,合理规划用地需求。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龙川县2018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1)〔2019〕32号)部分撤回的公告阅读人次:-【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2〕2256号),经原批准机关同意,现对《龙川县2018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复》(粤府土审(01)〔2019〕32号)部分地块农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准内容予以撤回。本次撤回地块位于河源市龙川县登云镇(具体位置见附图),面积1.4701公顷;仅撤回该部分地块,批次内其余地块批复继续有效,撤回地块不再实施征地及供地。 本公告为公示告知。 附件:龙川县2018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撤回范围.pdf河源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10月23日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本次撤回仅涉及特定地块,不影响批次内其他地块的申报资格。
能补多少?
:无具体补偿金额提及,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相关企业需关注后续政策调整,合理规划用地。
政策原文来源:河源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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