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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资金扶持

阿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阿坝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9-12
申报截止:
2028-09-12
发文单位: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摘要:<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强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行规〔2022〕1号)及《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府办发〔2023〕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在阿坝县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勘察设计监理类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资质晋升奖励;从县外迁入并承诺在阿坝县经营五年以上的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也可申请相应奖励。

能补多少

施工总承包三级晋升二级奖励5万元,二级晋升一级奖励10万元,一级晋升特级奖励2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奖励5万元。从县外迁入并满足经营年限要求的,按新晋升资质等级给予对应奖励。

怎么办

企业需向县住建局提交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业绩材料等证明文件,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8年9月12日(以原文为准),具体操作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 文号:川办发〔2019〕54号

• 政策类别:资金扶持

• 适用地区:阿坝及周边地区企业

• 产业方向:中小企业、惠企政策、阿坝、四川

• 申报截止:2028-09-12(以原文为准)

• 发布日期:2023-09-12为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吸引和鼓励优秀建筑企业到我县投资兴业,提高我县本地建筑企业质量,培育壮大我县建筑业市场主体,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2〕5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6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建行规〔2022〕1号)及《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阿府办发〔2023〕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州第十二次党代会、州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紧扣省委“两区一基地”、州委“一州两区三家园”、县委“一地一中心三区三县五化”战略定位,立足民族地区经济发- 2 -展特点,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建筑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促进我县建筑业企业提质增效,助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 政策措施(一)大力扶持本地企业

1.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升竞争力。引导我县愿意进行合并、重组的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进行合并、重组,确保兼并重组后企业的有效业绩,积极推动打造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为支撑的县城建筑企业布局,推动我县建筑企业从量到质的转变,提高企业竞争力。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2.做好政策支撑,鼓励企业资质晋升。为保障我县建筑企业能够充分参与全州乃至全省全国招标投标市场竞争,鼓励我县企业资质晋升。在阿坝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晋升二级给予一次性奖励 5万元、二级晋升一级给予一次性奖励 10万元、一级晋升特级给予一次性奖励 20万元;对在阿坝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建筑服务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5万元。从县外迁入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承诺在我县经营五年以上,按新晋升资质等级予以奖励。

• 3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国家投资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除必须招标和采购的,同等条件下建设单位可依法依规优先选取县域内注册登记且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积极参与实施;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允许联合体投标,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依法分包给中小企业完成,中标人可以优先选取我县注册企业。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4.适当政策倾斜,确保企业持续发展。鉴于本地建筑企业在项目后期维护维保和吸纳本地劳动力等方面比外地建筑企业有着明显优势,对我县不是必须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如以“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优先考虑由本地建筑企业承建,既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又将部分产值留在本地。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5.加大政策扶持,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本地注册企业在我县国家投资项目中以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提倡“保函+信用”的方式,对于我县注册信誉良好、一年内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筑企业,可以依法降低农民工- 4 -工资保证金现金缴纳比例,盘活企业现金流转。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天内预付工程款,预付比例为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 10%至 30%。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三)建立健全奖励机制

6.立足我县实际,给与奖励支持。在阿坝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当年实际完成产值达4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的建筑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 8万元、10万元、12万元奖励;在阿坝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建筑服务企业,当年实际完成产值达 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分别给予 1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

7.研究招商政策,引进优势企业。深入研究省、州、县招商引资政策,争取引进一家市场信誉好、实力强的建筑企业,优化我县建筑企业结构。在阿坝县新注册(包含迁入企业)并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企业,正常经营满一年且实际完成建筑业年产值2000万元及以上的发放扶持金2万元;在我县新注册(包含迁入企业)并取得勘察、设计、监理等

• 5 -资质证书的建筑服务企业,正常经营满一年且实际完成建筑业年产值200万元及以上的发放扶持金 1万元。新引进建筑企业规模较大、贡献较高的,实行“一事一议”的方式办理。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四)落实落地政策支持

8.落实地方奖励政策。对带动我县地区经济发展,促进群众增收的建筑企业,经阿坝县税务局审核认定后,按照建筑企业的地方综合贡献度的 50%进行奖励,对依法诚信纳税的本地建筑企业,在本年度授予纳税信用 B级及以上等级。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9.落实企业金融支持。加强各金融机构与本地建筑企业的合作,促进银企互信;对符合条件的本地建筑企业在贷款、投标保函、提供担保等业务方面给予支持;支持本地建筑企业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企业自建工程和应收账款等作为抵质押物向银行融资贷款提供担保,由银行相应提高授信额度,适当降低开具保函条件,为本地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提供金融支撑;向本地建筑企业提供客户经理专人服务,提高办贷效率,解决企业融资需求。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行、县信用联社、县邮政公司- 6 -10.强化企业人才支撑。开展建筑专业人才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在人才培训发证与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企业资质晋升创造条件;鼓励具有资格的建筑行业培训机构与本地建筑企业采取订单培养等方式,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1.建立抢险救灾项目施工队伍储备库。鉴于我县地理环境的复杂性、风险性和抢险救灾的突发性、紧迫性,按照就地、就近、便于救灾的原则,依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优先本地建筑业企业进入抢险救灾项目施工队伍储备库,由项目业主在储备库中随机确定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承包单位。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农畜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三、保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阿坝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建筑企业沟通交流建筑市场信息和政策动态,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

(二)强化服务指导。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企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挂包帮”服务机制,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政策衔接与协调,优化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 7 -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三)完善审查机制。被列入各部门及各信用平台各类黑名单的本地建筑企业不得申请奖励,本地建筑企业每年度获得的扶持金或奖励,由县住建局初审合格后,报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县人民政府批准并予以兑付。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期满后由县住建局负责修订。在有效期内,如果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已按程序对方案作出修改、废止、失效的决定,按相关规定或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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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在阿坝县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勘察设计监理类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资质晋升奖励;从县外迁入并承诺在阿坝县经营五年以上的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也可申请相应奖励。
能补多少?
施工总承包三级晋升二级奖励5万元,二级晋升一级奖励10万元,一级晋升特级奖励2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奖励5万元。从县外迁入并满足经营年限要求的,按新晋升资质等级给予对应奖励。
怎么办?
企业需向县住建局提交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业绩材料等证明文件,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8年9月12日(以原文为准),具体操作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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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厂易政策专员(产业政策研究) · 审核:办厂易内容审核组
作者简介:深耕惠企政策研究与申报辅导,覆盖产业扶持、税收优惠、人才政策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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