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 发文单位:
- 潜江市政府
谁能申报
在黔江区正阳、城东、城西、舟白及冯家街道部分区域从事货运活动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所有人及运营单位,可申请提前淘汰补贴;未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或无有效环保标志的柴油货车同样适用限行与补贴政策。
能补多少
重型国三柴油货车淘汰补贴3.2万元,中型2.1万元,轻型1.5万元;补贴执行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怎么办
车辆需经环保部门认定并完成报废拆解,通过指定渠道提交材料;执法采用电子抓拍,二次违法将罚款200元并记1分,具体申报流程以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持续改善黔江区环境空气质量,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城区部分区域实施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
▎ 核心内容▎ 限行区域
• 黔江区正阳街道、城东街道、城西街道、舟白街道全域
• 冯家街道部分区域(含渝东南现代物流园核心管控区)
• 具体边界以生态环境、公安交管部门联合设置的限行标志为准▎ 限行车辆类型
•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含重型、中型、轻型)
• 未加装或未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的国四及以上柴油货车
• 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检验不合格的柴油货车▎ 限行时间
• 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 自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申报条件
• 车辆须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及《机动车行驶证》
• 国四及以上柴油货车需提供近6个月内有效的DPF/SCR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 应急保障、环卫作业、邮政寄递等特殊用途车辆,须经黔江区生态环境局与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联合审核备案后方可申请临时通行许可▎ 政策影响▎ 执法监管
• 公安交管部门通过电子监控设备自动识别并抓拍违规通行行为
• 首次违法予以警告;第二次起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1分▎ 替代引导
• 鼓励货运企业加快更新为国六排放标准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货车
• 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淘汰国三柴油货车的单位,按车型给予差异化补贴:
• 车型类别:补贴标准
• 重型货车(车长≥6m或总质量≥12t):3.2万元/辆
• 中型货车(车长<6m且总质量<12t):2.1万元/辆
• 轻型货车(总质量≤3.5t):1.5万元/辆▎ 政策衔接
• 本通告与《重庆市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相衔接
• 不替代国家及市级关于老旧车辆报废更新、新能源货车推广应用等既有支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