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6年度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6-04
- 发文单位:
- 潜江市政府
谁能申报
黔江区各乡镇街道、区政府组成部门及有关单位可参与相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推进工作,其中《黔江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等12项事项由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等11家单位分别牵头,面向全区系统性布局。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重点支持内容涵盖“十五五”期间生态环境、新型工业化、民生实事等领域规划与实施方案编制,不涉及直接财政补助。
怎么办
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项法定程序,按季度分阶段推进,由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司法局联合跟踪问效,确需调整或新增事项须书面报批后实施。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26〕14号)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制定,经黔江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于2026年5月28日正式印发实施。 该目录是黔江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基础性文件,聚焦“十五五”时期关键领域系统性布局,覆盖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基础设施等多维度规划与实施方案。 ▎ 核心内容 ▎ 决策事项管理机制 • 依法履行程序:各承办单位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 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事项的,须由承办单位书面说明理由,经研究论证后按程序报区政府审批 • 强化跟踪问效: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司法局定期追踪决策事项实施进展,确保闭环落实 ▎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决策事项名称,牵头单位,预计完成季度 • 1:《重庆市黔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区发展改革委,一季度 • 2:《202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及2026年区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议》,区发展改革委,一季度 • 3:《黔江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6—2030年)》,区生态环境局,二季度 • 4:《黔江区“十五五”商务发展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规划(2026—2030年)》,区商务委,二季度 • 5:《黔江区“十五五”文化旅游体育发展规划(2026—2030年)》,区文化旅游委,二季度 • 6:《黔江区“十五五”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2026—2030年)》,区经济信息委,二季度 • 7:《黔江区“十五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26—2030年)》,区农业农村委,二季度 • 8:《黔江区“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2026—2030年)》,区科技局,二季度 • 9:《黔江区“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26—2030年)》,区教委,二季度 • 10:《黔江区结核病患者医疗补助实施方案》,区卫生健康委,二季度 • 11:《黔江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26—2030年)》,区交通运输委,三季度 • 12:《黔江区“十五五”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规划(2026—2030年)》,区住房城乡建委,三季度 ▎ 政策影响 • 提升决策规范化水平:以目录形式明确年度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推动决策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可评估 • 强化跨部门协同治理:12项事项横跨11个职能部门,倒逼规划衔接、政策统筹与资源协同 • 支撑“十五五”战略落地:全部事项均围绕2026—2030年中长期发展目标设计,构成黔江区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性底盘 • 压实承办主体责任:明确各单位为第一责任主体,实行时限管理与绩效挂钩 ▎ 适用对象 • 黔江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 区政府各部门(含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等11家牵头单位) • 涉及重大行政决策执行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与社会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