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临港产业与招商引资政策(2025-2026)
- 发布日期:
- 2024-12-18
- 申报截止:
- 2026-12-31
- 发文单位: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注册地和税务关系均在海门区的新材料领域工业企业,项目须符合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产业准入目录及能效环保标准,重点聚焦高端聚烯烃、特种橡胶与弹性体等高端新材料产业。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用能需求,支持重大项目落地。
怎么办
由海门区发改委与工信局联合执行,企业需提交项目备案材料并经审核确认,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申报时间按年度通知要求进行。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南通市海门区依托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重点发展高端新材料产业,强化临港产业承载能力与产业链协同效应。
▎ 核心内容▎ 临港产业集聚
• 重点发展高端聚烯烃、特种橡胶与弹性体等特色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
• 以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为载体,推动产业空间集聚与功能集成▎ 化工产业升级
• 全面落实《江苏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要求
• 推进绿色化、智能化、安全化改造升级▎ 招商引资机制
• 围绕强链、补链、延链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
• 聚焦新材料领域龙头企业与关键配套项目▎ 要素保障措施
• 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用能需求
• 建立跨部门要素协调联动机制▎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注册地、税务关系均在南通市海门区的工业企业
• 项目须属于高端新材料产业范畴,符合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产业准入目录
• 投资强度、环保安全、能效水平等须达到区级产业项目准入标准▎ 政策影响
• 提升海门区在长三角新材料产业分工中的战略位势
• 加快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基础设施与产业生态建设
• 强化对高附加值、低环境负荷项目的吸引力▎ 适用对象
• 南通市海门区范围内从事新材料研发、生产与应用的工业企业
• 符合产业导向、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招商引资项目主体▎ 政策来源与时效
• 项目:内容
• 发布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 生效时间: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 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 政策依据:《江苏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 咨询部门: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2024-12-18
• 适用地区:南通市海门区全域,重点支持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项目▎ 申报流程
• 企业向海门区发改委或工信局提交项目可行性说明及资质材料
• 部门联合开展产业符合性、用地用能匹配度初审
• 纳入年度重点产业项目库并实施动态跟踪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