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PS拍-2026-15号(莆田学院旧校区北区地块三)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 发文单位:
- 莆田市政府
谁能申报:符合土地出让条件的竞买人能补多少:起始价为7.639亿元,加价幅度为700万元怎么办:提交合规自有资金使用承诺书,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莆田学院旧校区北区地块三无偿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协议书》,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背景目的:为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城镇住宅用地开发,莆田市人民政府同意将有偿出让方案批复给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核心支持措施与适用对象: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为52086.35平方米,位于莆田市中心城区西分区单元详细规划范围内,出让年限为70年。出让规划条件依据《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下达莆田学院旧校区北区地块三规划条件的通知》执行。该宗地以“竞地价”方式公开拍卖出让,起始价为7.639亿元,加价幅度为700万元。适用对象为符合土地出让条件的竞买人。申报建议:针对长三角制造业发展,建议有意向的规上企业或相关投资者密切关注此次土地出让信息,积极参与竞拍,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推动企业发展。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PS拍-2026-15号(莆田学院旧校区北区地块三)有偿出让方案的请示》(莆自然资〔2026〕267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从《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莆田学院旧校区南、北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所有权的批复》(莆政土〔2026〕135号)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52086.35平方米进行公开拍卖出让。该宗地位于《莆田市中心城区西分区单元(350302-04)-B、D二级单元详细规划(修编)》范围内,宗地编号:PS拍-2026-15号。
二、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7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三、 该宗地日照可按旧区标准执行,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下达莆田学院旧校区北区地块三规划条件的通知》(莆自然资审〔2026〕44号)为准。该宗地配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城厢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单位。该宗地配建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与住宅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四、 该宗地以权属净地并采取“竞地价”方式公开拍卖出让,该宗地拍卖起始价7.639亿元,加价幅度700万元,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该宗地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工作,由你局委托有拍卖资质机构实施。
七、 该宗地按省政府调控措施要求,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使用合规自有资金、合法合规用地等承诺书。
八、 《莆田学院旧校区北区地块三无偿配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协议书》在土地出让公告时一并公告,具体内容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学院旧校区北区地块三配建相关设施的函》(莆城政函〔2026〕185号)为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应与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签订《莆田学院旧校区北区地块三无偿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协议书》。
九、 该宗地土地出让金契税由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日内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缴纳。
莆田市人民政府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