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支持入驻厦大科技园(翔安园区)扶持办法(2025)
- 发布日期:
- 2025-07-01
- 申报截止:
- 2027-12-31
- 发文单位:
- 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谁能申报
在厦门临空经济片区完成商事登记、税属关系及实际经营,且入驻厦大科技园(翔安园区)的企业或机构,2024年1月1日(含)后入驻的可申报;此前入驻主体不享受补贴。
能补多少
租金补贴按实际租赁面积给予,具体标准以当年度申报指南为准;装修补贴仅对实际完成装修并投入运营部分予以支持,无明确金额上限,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企业需合同租赁期与装修运营期均满1个月以上,向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政策执行起始时间为2025年7月1日。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2025年7月1日,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正式发布《厦门市翔安区支持入驻厦大科技园(翔安园区)扶持办法(2025)》,旨在加快厦门大学科技园(翔安园区)建设,集聚优质创新资源,服务临空经济片区高质量发展。
▎ 核心内容▎ 租金补贴
• 补贴对象:商事登记、税属关系及实际经营均在厦门临空经济片区的企业或机构
• 补贴标准:按实际租赁面积给予租金补贴,具体标准以当年度申报指南为准
• 执行时限:仅适用于2024年1月1日(含)之后入驻的企业;此前入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机构及商家不再享受租金补贴▎ 装修补贴
• 补贴条件:企业完成实际装修并正式投入运营
• 补贴范围:仅对实际装修并投入运营部分予以补贴
• 执行时限:同租金补贴,2024年1月1日前入驻的主体不适用▎ 申报条件
• 企业须在厦门临空经济片区完成商事登记、税属关系归属及实际经营
• 入驻载体为厦大科技园(翔安园区)
• 租赁合同履行期及装修后实际运营期均满1个月以上▎ 申报流程
• 向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 申报通知及细则以当年发布的《申报指南》为准▎ 政策影响
• 强化厦大科技园(翔安园区)作为区域科技创新策源地功能
• 推动临空经济片区产学研协同与高成长性企业集聚
• 提升园区载体使用效率与产业承载能力
• 补贴类型:适用起始时间,关键前提,不予适用情形
• 租金补贴:2024年1月1日(含)起,商事登记、税属、经营三地合一,2024年1月1日前已入驻
• 装修补贴:2024年1月1日(含)起,实际装修并投入运营,未完成装修或未运营▎ 政策依据
• 发布单位: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 发布日期:2025年7月1日
• 适用区域:厦门市翔安区厦门临空经济片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