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4-09-14
- 发文单位: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谁能申报
在厦门市注册、纳入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可申报国家级“小巨人”认定奖励(100万元)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2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申报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补助(最高500万元)、省级(最高200万元)及数字化改造补贴(按投入20%、最高100万元)。
能补多少
一次性认定奖励:国家级100万元、省级20万元;创新平台建设补助:国家级按实际投入30%给予,最高500万元;省级最高200万元;数字化改造补贴:按项目投入20%给予,单个最高100万元;融资支持中,担保费全额补贴,利息贴息50%,年度上限50万元。
怎么办
企业应向厦门市工信局与财政局联合申报,政策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需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材料并完成审核。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厦门市出台《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聚焦技术创新领域,构建覆盖市、省、国家三级的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强化对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系统性支持。
▎ 核心内容▎ 一次性认定奖励
•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 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创新平台建设支持
• 对专精特新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200万元▎ 产业链协同与数字化转型
• 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参与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支持其与龙头企业建立协同发展机制
• 对实施数字化改造的专精特新企业,按项目实际投入的2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融资支持措施
• 设立专精特新企业专属信贷产品
• 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对担保费给予全额补贴
• 对获得银行贷款的专精特新企业,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年度最高50万元▎ 申报条件
• 企业须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须纳入厦门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并完成年度动态更新
• 国家级小巨人奖励要求为首次认定;省级奖励要求为新认定且未获过同类市级奖励
• 数字化改造、创新平台类项目须于政策有效期内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 政策影响
• 支持方向:关键举措,最高支持额度
• 认定奖励:国家级小巨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 认定奖励: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 创新平台:国家级平台建设补助,500万元
• 创新平台:省级平台建设补助,200万元
• 数字化改造:实施补贴,100万元
• 融资贴息:年度利息补贴,50万元
• 本措施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 由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