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6-04-29
- 发文单位:
- 扬州市政府
政策全文
一、 整改事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处置问题较为突出。
扬州经开区古渡路旁填埋有刺鼻性气味的固体废物约1.8万立方米,渗滤液氨氮浓度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18.4倍。
二、 责任单位:扬州市委、市政府三、验收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验收。
四、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查处,完成我市工业固体废物违法处置问题整改五、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六、 整改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指导督促经开区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多方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程跟踪督导,推进整改工作落实。2、严格规范处置。邮政东地块发现的少量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处置完毕,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展开调查。调查报告表明,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后续开发要求。古渡河地块建筑垃圾清理和分类处置工作现已全面完成,规范处理坑塘积水,完成场地平整和裸土覆盖、复绿。对古渡河地块涉及的3.95亩集体土地(其中耕地1.9亩)进行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1.9亩耕地已按照28万元/亩的价格在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库中进行了购买调剂,后续将作为绿化用地使用。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古渡河地块填埋固废的清挖工作进行效果评估,评估报告显示已达到清挖目标,该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可用于后续开发。3、联合依法调查。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邮政东地块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展开立案调查,依法对当事人张建付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元。同时,联合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对古渡河填埋固废追踪溯源,公安分局于2025年5月21日立案。4、建立长效机制。经开区在朴席镇建成区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该中心年处置拆除垃圾达100万吨,装修垃圾处置能力达20万吨,有效推动经开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七、 整改完成情况:经开区已全面完成邮政东地块、古渡河地块建筑垃圾清理和分类处置工作,规范处理坑塘积水,完成场地平整和裸土覆盖、复绿。对邮政东地块倾倒建筑垃圾、古渡河填埋固废追踪溯源,针对垃圾填埋、运输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并通过市级和省级部门验收。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14日)向扬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联系人:姚林,联系电话:[手机号已脱敏]。中共扬州市委 扬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4月29日 【 此页】 【 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