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美好市集”建设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扬州市政府
扬州市《“美好市集”建设实施方案(2026—2028年)》是面向中心城区的重大民生工程,计划三年内建成30家以上高标准农贸市场。政策聚焦五大维度:党建覆盖率达100%,党员商户3人以上须单建支部;食品安全实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快检日均不少于15批次且结果实时公示;智慧设施普及率要求超90%,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财政对新建/翻建项目补助20%(最高100万元)、改造项目补助30%;适用对象为全市农贸市场开办者及属地政府,重点支持中心城区存量市场改造与新建项目。政策同步强化自产自销区设置(≥摊位数5%)、周边500米禁设临时摊点、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等刚性管理要求。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深入贯彻扬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民生实事的决策部署,紧扣惠民生、促消费工作主线,持续巩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成效,着力打造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安全放心、业态惠民、特色鲜明的“美好市集”,制定本实施方案。
▎ 核心内容▎ 工作目标
• 建设周期:2026—2028年,分三年滚动推进
• 建设数量:2026年建成10家;至2028年,中心城区建成30家以上“美好市集”
• 体系目标:全面打造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价格合理、管理规范、供应稳定、智慧便民的现代农贸市场体系
• 核心成效:提升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大建设标准▎ 党建好
• 规范设置基层党组织,商户党员3人及以上独立建党支部;不足3人的,由行业协会统建或挂靠并配备党建指导员
• 配齐党支部书记、委员及专职/兼职党务工作者;科学设置党群服务站(室)或党建宣传角
• 推行党员“三亮”行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摊位”
• 建立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党员积分管理,结果与摊位续租、费用优惠挂钩
• 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党建共建活动;推动成立市集党建联盟,打造“一市场一品牌”
▎ 服务好
• 设置“一站式”综合服务台,提供咨询、投诉、寄存、复秤等基础服务
• 配备老年休息区、共享设施、充电桩、无障碍通道;按需配置医疗点、母婴室等特殊服务设施
• 导入餐饮、家政、快递、团购自提等多元业态,融合文旅资源打造特色消费空间
• 全面推行明码标价,统一规范计量器具并落实强制检定;建立先行赔付机制和消费纠纷调解机制
• 实施经营户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品质好
• 压实市场开办者、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 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实现入场销售者“一户一档”及质量安全协议签订全覆盖
• “美好市集”日均快检总量不低于15批次,检测结果通过场内终端实时公示
•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100%;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 搭建地方特色农副产品展销平台,培育本土农产品品牌;引进全国地理标志产品、绿色有机食品及知名农副产品品牌▎ 传播好
• 统一设计并规范使用“美好市集”专属标识,鼓励打造个性化文化形象
• 设置特色农产品展示区,建设食品农产品科普教育基地
• 开设自媒体账号,联动主流媒体、网红达人及社区开展宣传推广
• 建设文化墙、主题展区,举办非遗、民俗、美食等文化展演;创新开展“市集+”体验活动▎ 设施好
• 严格对标《扬州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功能分区科学,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
• 智慧设施普及率90%以上:含信息公示查询终端、移动支付、AI物联监管设备等
• 建立智能安防消防系统,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推广可降解用品,推进有机垃圾就地处理;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要求,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和集中购销▎ 申报条件▎ 规划与建设主体要求
• 新建、翻建或改造提升项目须纳入扬州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并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 配建农贸市场须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由开发商配建后移交属地政府统一运营
• 严禁擅自改变用途;市场摊位、商铺不得分割出售▎ 改造准入条件
• 现存市场确因主体结构危旧简陋需拆除重建的,须由市场主办方出具不突破原建筑红线、不易地、不超原建筑面积的书面承诺,方可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原地改造▎ 资金申报前提
• 坚持“谁主办、谁投资”原则,市场开办者为建设投入责任主体
• 申报市级财政补助项目须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且符合对应建设类型认定标准▎ 政策影响▎ 资金支持政策
• 补助类型:补助比例,单个项目最高限额,备注
• 新建、原址翻建市场:实际建设资金的20%,100万元,不含县(市)
• 改造提升市场:实际建设资金的30%,未明确上限,不含县(市)▎ 管理与协同机制
• 推行“互联网+农贸市场”监管模式,建设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实时监控、实时反馈、实时上传、实时分析
• 市场周边500米内不得设置农副产品类临时便民摊点疏导点;已设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关闭
• 市场须设置不低于摊位总数5%的自产自销区,提供临时摊位引导流动摊贩进场经营
• 推进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建设,开展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上市,实现垃圾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运营与惠民举措
• 探索摊位招标限高价制度,遏制租金无序上涨
• 推进“平价市场”建设,发放专属消费券,联动经营户开展满减、折扣、买赠等让利活动
• 创新消费场景:开展“淮扬美食市集行”“你买菜我来烧”“名特优农产品赶市集”“党员商户微党课”等活动
• 强化农贸市场“民生性、公益性、社会性”定位,坚持公益优先、全民共享▎ 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
• 市级部门强化统筹指导;各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制定细化方案与任务清单
• 各县(市)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政策支持
• 落实农贸市场作为公益性、民生性基础设施的定位,在新建住宅区规划建设中优先配套农贸市场
• 执行国家关于土地供给、用水用电优惠等扶持政策▎ 宣传保障
•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渠道加强政策解读与成果宣传
• 抓好典型示范,树立品质提升标杆,发挥辐射带动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