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5-03-25
- 申报截止:
- 2026-12-31
- 发文单位:
-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注册及税收关系均在镇海区的制造业与科技型企业,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新型工业化项目,包括获评省级未来工厂的企业、开展生产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或数字化改造项目的企业。
能补多少
对生产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6%比例奖励;对获评省级未来工厂企业给予100万元累进补差;对数字化改造项目按实际投入30%补贴,上限30万元;2025年区级财政专项安排1.38亿元资金。
怎么办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政策发布后按属地管理原则申报,材料提交至镇海区经信局或所在园区管委会,申报截止时间以主管部门通知为准,具体流程详见官方公告。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3月25日印发《镇海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聚焦新型工业化和先进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以土地政策为支撑,强化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 核心内容 ▎ 财政支持强度 • 区级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1.38亿元,专项用于产业集群建设与智能制造提速 ▎ 设备投资奖励 • 生产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不超过6%、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 智能制造标杆激励 • 获评省级未来工厂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累进补差奖励 ▎ 数字化改造补贴 • 数字化改造项目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30万元 ▎ 企业培育目标 • 力争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家 • 力争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 ▎ 申报条件 ▎ 适用对象 • 注册地、税收关系均在宁波市镇海区的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企业 • 项目实施地须位于镇海区行政区域内 ▎ 基本要求 • 项目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导向 • 设备投资类项目须完成购置、安装并投入使用 • 数字化改造项目须具备可验证的软硬件投入凭证 ▎ 申报流程 • 关注镇海区经信局发布的年度申报通知 • 按要求提交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类补助申请材料 • 经审核通过后,由区财政统一拨付资金 ▎ 政策影响 ▎ 经济指标目标 • 指标类别:目标值 • 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4000亿元 • 新增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1家 • 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 ▎ 空间协同导向 • 政策实施与镇海区重点产业园区(如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海新材料小镇)空间布局深度衔接 • 鼓励企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开展存量用地提容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