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1
- 发文单位:
- 绥化市政府
《绥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2026—2030年)明确提出以科技创新为增量器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重点布局生物制造、绿色液体燃料、智能农机、数字农业等方向。政策面向在绥化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目标较158家实现倍增)、关键技术攻关、省级以上科创平台建设及产业化应用。核心数据包括:玉米加工能力超1100万吨(全国地级市首位)、绿色有机认证748个(全省第一)、技术合同成交额33.4亿元、数字车间及智能工厂37个(全省第三)。适用对象涵盖制造业企业、农业科技主体、研发机构及县域产业集群运营单位,配套‘四个体系’落实机制与专项要素保障。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绥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指导2026—203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依据《中共绥化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绥化实践、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
“十五五”时期是绥化推动高质量振兴、加快跨越赶超、晋位升级的关键阶段,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 核心内容▎ 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
• 坚持原始创新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重,聚焦生物制造、绿色能源、智能装备、数字农业等重点领域
• 布局建设科技创新平台载体:目标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3家、科学家工作室4家
• 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持绥哈大齐生物制造集群争创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强化玉米精深加工、生物医药、麻纺、生物质能源等产业链技术供给
• 激发创新主体活力: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力争较“十四五”末(158家)实现倍增,全社会研发投入年均增速保持在20%以上▎ 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
• 巩固“三篇大文章”优势:
• “老字号”加快智能化、绿色化改造
• “原字号”深化玉米(加工能力超1100万吨)、大豆、稻米、工业大麻等资源精深加工
• “新字号”重点培育生物制造、绿色液体燃料、高端医疗器械、AI农业应用等未来产业
• 产业集群提质扩容:
• 绥化经开区新和成、龙昊、肇东星湖科技入选省级绿电直连第一批试点名单
• 海伦国投、安达天楹入选国家级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项目第一批名单
• 青冈工业大麻、庆安稻米、望奎农产品加工为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农业农村现代化
• 粮食安全根基持续夯实:
• 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820万亩
• 粮食产量稳定在248.3亿斤,实现“二十二连丰”
• 粮食单产居全省第一,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99.08%
• 品牌与质量双轮驱动:
• “寒地黑土”品牌价值达1002.4亿元
• 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数量748个,居全省第一
• 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81.4%,居全省第一▎ 基础设施与开放平台建设
• 重大交通项目加速落地:绥大高速已通车;机场、高铁、绥巴路公铁立交桥、绥化经开区铁路专用线等有序推进
• 对外开放能级提升:
• 绥化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
• 获批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化协同发展先导区
• 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纺织)通过复核,新增省级基地(玉米生物发酵)、高水平出口消费品加工区▎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在绥化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科研机构
• 项目须符合《纲要》明确的生物制造、绿色能源、智能农机、数字农业、生物医药等重点方向
• 科技创新类项目需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先进性证明,产业化项目需具备明确实施路径和市场前景
• 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3%,高新技术企业须完成年度火炬统计填报▎ 政策影响▎ 对企业主体的影响
• 平台支撑增强:依托25家省备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8家科学家工作室,企业可获得中试验证、成果转化、人才引育等全链条服务
• 资金与场景支持加力:技术合同成交额累计已达33.4亿元;AI农业培训平台、数字车间及智能工厂(37个,全省第3)提供规模化应用验证场景
• 绿色低碳转型获政策倾斜:安达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入选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12家国家级绿色工厂、30家省级绿色工厂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对区域发展的影响
• 领域:关键指标,全省位次
• 玉米加工能力:超1100万吨,地级市首位
• 绿色有机认证数量:748个,第一
• 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81.4%,第一
• 数字车间及智能工厂数量:37个,第三
• 民营经济占GDP比重:超70%,民营企业百强、制造业民企百强连续三年位列全省第二▎ 政策保障机制
• 组织保障:健全“市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县联动”的规划落实机制,实行“四个体系”闭环管理
• 要素保障:统筹财政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金融工具,优先支持规划明确的重大科技攻关、产业基础再造、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 考核评估:将规划核心指标纳入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开展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
• 动态调整:建立规划实施动态修订机制,对重大形势变化、技术突破或国家战略调整作出及时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