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环岛旅游公路环新英湾支线项目新增停车区土地征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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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文件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市政府文件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环岛旅游公路环新英湾支线项目新增停车区土地征收公告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环岛旅游公路环新英湾支线项目新增停车区土地征收公告 2026年第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海南环岛旅游公路环新英湾支线项目新增停车区已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批准情况(一)批准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二)批准名称:《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环岛旅游公路环新英湾支线项目新增停车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三)批准文号:琼府资规〔2026〕106号
(四)批准时间:2026年9月4日(五)批准用途:公路用地二、征收范围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木棠镇高堂村委会潭龙村民小组范围内,涉及木棠镇高堂村委会潭龙村民小组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所有土地1.3314公顷,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三、 工作安排(一)费用拨付本机关在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征地补偿相关费用全额支付到位。发生迟延的,支付的补偿应当包括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适当利息。
(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相关费用足额拨付到位后,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时间内腾退交付土地,并协助办理相关权属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 其他事项(一)本公告在儋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镇和行政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对《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环岛旅游公路环新英湾支线项目新增停车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琼府资规〔2026〕106号)文件不服的,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本征收公告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特此公告。 附件:1.《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环岛旅游公路环新英湾支线项目新增停车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琼府资规〔2026〕106号)2.海南环岛旅游公路环新英湾支线项目新增停车区位置示意图 儋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10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环岛旅游公路环新英湾支线项目新增停车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琼府资规〔2026〕106号).pdf附件2:海南环岛旅游公路环新英湾支线项目新增停车区位置示意图.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