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6年大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发文单位:
- 大同市政府
谁能申报:大通县农业生产基地、种植农户和学校营养餐配送公司。
能补多少:项目总投资23万元,主要用于检测样品费、实验室检测试剂购置等。
怎么办:参与单位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确保检测质量和数量,并做好相关培训与宣传。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这几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备受关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特同意实施《2026年大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补助项目》。该项目由农业农村局主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实施,覆盖大通县各乡镇,实施期限为2026年6月至2027年6月。项目核心支持措施包括开展农兽残快速检测1200批次以上、例行监测定量检测630批次以上,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并计划投资23万元,其中资金主要用于检测样品费、实验室检测试剂购置、检测耗材购置等。针对长三角制造业,建议企业关注并积极参与,通过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确保消费安全,同时促进产地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合理安全地使用农业投入品,提高使用效能和安全性。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6年大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发布时间 2026-07-16发文号大政〔2026〕208号县农业农村局:你局《关于申请〈2026年大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大农〔2026〕17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请你局严格按程序做好项目实施,依法依规管理使用资金,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附件:2026年大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概要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7月9日 附件 2026年大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概要 一、项目名称2026年大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补助项目二、项目主管单位及责任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马天才三、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祁光磊四、项目实施地点大通县各相关乡镇。
五、 项目实施期限2026年6月—2027年6月六、项目建设内容1.在全县各乡镇开展农兽残快速检测1200批次以上、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定量检测630批次以上(2批次/千人)。其中,对全县农业生产基地、种植农户和学校营养餐配送公司的蔬菜、水果、食用菌开展农药残留速测1000批次以上、定量检测630批次以上,畜产品开展β类兴奋剂、氟喹诺酮类药物检测100批次以上,采购生鲜乳三聚氰胺等10类药物残留检测试剂(生鲜乳检测工作按照大农〔2026〕81号文件安排由县畜牧兽医站负责)。2.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各镇及蔬菜生产主体使用合格证制度责任落实,开展相关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及指导工作。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3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支农资金。
资金主要用于检测样品费6万元、实验室检测试剂购置5.86万元、实验室检测耗材购置8.2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及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培训0.8万元、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宣传0.8万元、实验室印制耗材及实验室档案资料等耗材0.3万元、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费用1万元。
八、 项目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使农药残留限量和污染物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提高农产品的合格率,确保消费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同时也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生产过程的监督,促进产地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合理安全地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提高其使用效能和安全性,减少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和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具有良好的社会、生态效益。 抄送:县财政局,存。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