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通县桥头公园2026年亮化工程项目》 的批复
- 发文单位:
- 大同市政府
政策全文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通县桥头公园2026年亮化工程项目》 的批复发布时间 2026-07-08发文号大政〔2026〕190号县林业和草原局:你局《关于申请〈大通县桥头公园2026年亮化工程项目〉的请示》(大林草〔2026〕16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请你局严格按程序做好项目实施,依法依规管理使用资金,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附件:大通县桥头公园2026年亮化工程项目概要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7月1日 附件 大通县桥头公园2026年亮化工程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大通县桥头公园2026年亮化工程项目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责任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白明武三、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公园 侯 娟四、项目实施地点桥头公园五、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建设期限7个月,即2026年6月—12月。
六、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灯带3130米,移位跑马灯灯带1组,安装射灯100个,安装投影灯1套,布设柱头灯35个,新增太阳能路灯1盏,移位太阳路灯20盏及铺设配套线缆、安装控制箱;园路彩化818平方米。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5万元,全部为县级财政资金。
其中,工程费24.05万元、其他费用0.95万元。
八、项目效益桥头公园为县城核心生态休闲载体,现有照明设施老化、夜景风貌不足。
通过科学、雅致、层次分明的灯光设计,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打造生态自然、简约大气的夜间景观体系,补齐公园夜间亮化景观短板,丰富公园夜间立体景观层次,打造县域标志性夜景地标,有效提升公园颜值与整体品位,增强公园夜景吸引力,带动周边人居环境提质,间接赋能区域配套升级,助力城市夜间民生经济良性发展。 抄送:县财政局,存。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