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美好市集”建设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扬州市政府
谁能申报
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开办者及属地政府,重点支持2026年建成10家、至2028年累计建成30家以上“美好市集”的新建与存量改造项目,党员商户3人以上须单建支部,党建覆盖率达100%。
能补多少
财政对新建/翻建项目补助20%(最高100万元),改造项目补助30%,快检日均不少于15批次且结果实时公示,自产自销区设置不低于总摊位数5%。
怎么办
按三年滚动推进计划实施,2026年完成首批10家建设,通过智慧设施普及率超90%、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等标准验收,依托属地政府统筹申报,周边500米禁设临时摊点,塑料购物袋实行有偿使用。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扬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民生实事的决策部署,紧扣惠民生、促消费工作主线,持续巩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成效,着力打造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安全放心、业态惠民、特色鲜明的“美好市集”,制定本实施方案。 ▎ 核心内容 ▎ 工作目标 • 建设周期:2026—2028年,分三年滚动推进 • 建设数量:2026年建成10家;至2028年,中心城区建成30家以上“美好市集” • 体系目标:全面打造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价格合理、管理规范、供应稳定、智慧便民的现代农贸市场体系 • 核心成效:提升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五大建设标准 ▎ 党建好 • 规范设置基层党组织,商户党员3人及以上独立建党支部;不足3人的,由行业协会统建或挂靠并配备党建指导员 • 配齐党支部书记、委员及专职/兼职党务工作者;科学设置党群服务站(室)或党建宣传角 • 推行党员“三亮”行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摊位” • 建立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党员积分管理,结果与摊位续租、费用优惠挂钩 • 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党建共建活动;推动成立市集党建联盟,打造“一市场一品牌” ▎ 服务好 • 设置“一站式”综合服务台,提供咨询、投诉、寄存、复秤等基础服务 • 配备老年休息区、共享设施、充电桩、无障碍通道;按需配置医疗点、母婴室等特殊服务设施 • 导入餐饮、家政、快递、团购自提等多元业态,融合文旅资源打造特色消费空间 • 全面推行明码标价,统一规范计量器具并落实强制检定;建立先行赔付机制和消费纠纷调解机制 • 实施经营户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 品质好 • 压实市场开办者、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 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实现入场销售者“一户一档”及质量安全协议签订全覆盖 • “美好市集”日均快检总量不低于15批次,检测结果通过场内终端实时公示 •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100%;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 搭建地方特色农副产品展销平台,培育本土农产品品牌;引进全国地理标志产品、绿色有机食品及知名农副产品品牌 ▎ 传播好 • 统一设计并规范使用“美好市集”专属标识,鼓励打造个性化文化形象 • 设置特色农产品展示区,建设食品农产品科普教育基地 • 开设自媒体账号,联动主流媒体、网红达人及社区开展宣传推广 • 建设文化墙、主题展区,举办非遗、民俗、美食等文化展演;创新开展“市集+”体验活动 ▎ 设施好 • 严格对标《扬州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功能分区科学,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 • 智慧设施普及率90%以上:含信息公示查询终端、移动支付、AI物联监管设备等 • 建立智能安防消防系统,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推广可降解用品,推进有机垃圾就地处理;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要求,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和集中购销 ▎ 申报条件 ▎ 规划与建设主体要求 • 新建、翻建或改造提升项目须纳入扬州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并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 配建农贸市场须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由开发商配建后移交属地政府统一运营 • 严禁擅自改变用途;市场摊位、商铺不得分割出售 ▎ 改造准入条件 • 现存市场确因主体结构危旧简陋需拆除重建的,须由市场主办方出具不突破原建筑红线、不易地、不超原建筑面积的书面承诺,方可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原地改造 ▎ 资金申报前提 • 坚持“谁主办、谁投资”原则,市场开办者为建设投入责任主体 • 申报市级财政补助项目须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且符合对应建设类型认定标准 ▎ 政策影响 ▎ 资金支持政策 • 补助类型:补助比例,单个项目最高限额,备注 • 新建、原址翻建市场:实际建设资金的20%,100万元,不含县(市) • 改造提升市场:实际建设资金的30%,未明确上限,不含县(市) ▎ 管理与协同机制 • 推行“互联网+农贸市场”监管模式,建设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实时监控、实时反馈、实时上传、实时分析 • 市场周边500米内不得设置农副产品类临时便民摊点疏导点;已设的须在规定时间内 • 市场须设置不低于摊位总数5%的自产自销区,提供临时摊位引导流动摊贩进场经营 • 推进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建设,开展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上市,实现垃圾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 运营与惠民举措 • 探索摊位招标限高价制度,遏制租金无序上涨 • 推进“平价市场”建设,发放专属消费券,联动经营户开展满减、折扣、买赠等让利活动 • 创新消费场景:开展“淮扬美食市集行”“你买菜我来烧”“名特优农产品赶市集”“党员商户微党课”等活动 • 强化农贸市场“民生性、公益性、社会性”定位,坚持公益优先、全民共享 ▎ 保障措施 ▎ 组织保障 • 市级部门强化统筹指导;各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制定细化方案与任务清单 • 各县(市)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 政策支持 • 落实农贸市场作为公益性、民生性基础设施的定位,在新建住宅区规划建设中优先配套农贸市场 • 执行国家关于土地供给、用水用电优惠等扶持政策 ▎ 宣传保障 •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渠道加强政策解读与成果宣传 • 抓好典型示范,树立品质提升标杆,发挥辐射带动效应
